(2015年1月8日秦淮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大会秘书长 高 洪
大会主席团: 到本次大会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2015年1月8日上午12:00止,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书1件。这1件议案书就我区社会事业方面的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经大会秘书处综合分析,认为在这次会议收到的该议案书,不需要列入本次大会审议,建议将薛亮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秦淮区中医医院达标建设的议案”这1件议案书转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此外,大会秘书处还收到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02件,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连同上述拟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议案书,将由大会秘书处交有关机关和组织,按照《秦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认真办理落实,并负责答复代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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