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07 浏览数:1984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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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制委员会)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从地方实际出发,发挥法制委员会在法制建设和法律监督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的各项任务。全年参与了对市人大常委会6项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意见征集,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业务培训3次,开展执法检查1项,对区政府报送的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专题调研了区律师业发展及社区矫正等工作情况,向市人大推荐并获得批准在我区设立6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

    一、主动参与市人大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

    2018年以来,法制委员会充分发挥委员及相关专业人大代表作用,协调区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市人大地方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系群众的优势,认真宣传并广泛征求收集群众意见,协助市人大开展地方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对《南京市管线管理条例(草案)》《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条例(草案)》《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草案)》《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等6项法规草案提出35条意见建议。

    积极参与市人大《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立法调研工作。按照市人大的部署,法制委员会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在区人大网站、微博、微信上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市民的意见建议;布置各街道人大工委以座谈、代表活动、发放征求意见表、电话访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街道代表组人大代表和辖区居民的意见建议;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联系群众密切的优势,认真宣传并广泛征集群众对《条例(草案)》的相关意见建议;法制委员会到瑞金路街道和洪武路街道龙王庙社区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区人大代表和居民参加的立法调研座谈会;召开法制委员会委员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区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法制办负责人座谈会,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13名市人大代表,164名区人大代表参与调研活动,直接参与座谈和问卷调查的居民有1267人,收集各类意见建议86条,形成专门的调研报告向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进行报告。地方立法征求意见工作,不仅促进了民主立法,而且促进了公民对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学习,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从公布的《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来看,有3条建议被采纳。

    《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条例》(以下简称《风光带条例》)于2009年颁布,经过近十年的建设发展,景区建设、保护、管理工作面临新的要求,出现一些新的问题,有必要在立法层面进行分析研判和修改完善,使《风光带条例》符合新时代要求。在征求区政府意见后,法制委员会将《风光带条例》的修改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建议作为20182022年立法调研项目,计划通过开展调研,为《风光带条例》的修改做准备。

    二、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和普法、司法工作监督

    一是开展《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会同区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台委员会,对区政府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开展历时3个月的执法检查。结合本区实际,围绕《条例》的宣传,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备案、演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以及《条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5个方面,制定检查清单,明确检查内容和责任主体。执法检查组成员深入部门、单位和社区,进行走访和充分调研,详细了解相关规划、制度、方案制定落实情况;听取了区安监局、建设局、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教育局、民政局及高新园区管委会、秦淮风光带管委会等部门及部分街道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的汇报;分三轮视察检查了9个不同性质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二是检查全区“七五”普法工作情况。2016年,区人大常委会做出《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2018年是“七五”普法的中期评估年,法制委员会组织了专项检查。召开区司法局、法院、城管局、市场监管局、红花街道等9个单位参加的座谈会,组织法制委员会委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了区苜东街法治文化长廊和钓鱼台小学青少年法治安全教育体验中心,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针对普法针对性不够强,重点人群普法任务繁重,法制宣传保障力偏弱等问题,提出要多措并举,突出重点,注重创新,进一步加强重点群体的普法工作,提升保障水平,增强工作实效。

    三是调研区法院、检察院专项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区法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工作情况。召开了由法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组织常委会委员视察法院俞家巷新办公区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撰写专题报告,提出要加强引导,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宣传,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加强沟通,进一步健全保障机制,为常委会审议区法院该项专题工作报告提供参考意见。专题调研区检察院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情况。组织委员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分别到区法院、司法局、秦淮公安分局调查了解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在区检察院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在此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建议检察院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进一步统一认识,完善“认罪”“认罚”“从宽”的具体标准,完善值班律师制度,加强对认罪认罚案件的监督,并向常委会主任会议作了报告。

    三、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是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一年来,法制委员会遵循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坚持主动审查与被动审查相结合,扎实抓好备案、审查、纠错等环节工作。2018年对区政府报送备案的4件规范性文件,从是否超越法定权限,是否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是否与上级人大或者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是否违反法定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审查。为了避免政府规范性文件公布后发现问题带来的修改难题,法制委员会与区法制办加强了联系沟通,对区政府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事前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提出的18条意见建议被区政府采纳,保障政府规范性文件符合宪法法律规范。

    四、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工作

    一是对我区律师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情况开展调研。律师业一直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不仅在调节经济关系、规范经济运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而且在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加强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法制委员会围绕律师业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方面的作用展开深入调研,对我区律师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方面发挥作用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针对我区律师业目前存在的大型律所、高端业务、高端律师人才较少,品牌影响力较弱,参与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深度广度不足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二是对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调研。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的重要环节,也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制委员会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社区、调研区社区矫正中心等方式了解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建议优化政策,加大保障,重点加强社区矫正专职社工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我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后续照管人员的管理工作水平。

    五、切实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

    法制委员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省、市区委有关会议要求,主动学习,强化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参加全市人大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与全市各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开展相互交流,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区法制委员会的好经验、好做法。学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关工作制度,学习市人大新设立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系统的应用。参加全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参加区年度依法治区工作骨干培训班,参加区2018年提升群众安全感培训会议和秦淮区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依法治国最新理论成果,以及依法治区相关业务,不断提升法制委员会工作人员的理论素养、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2019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9年法制委员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提高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自觉性,不断提升法律素质和履职能力。关注本区经济、社会、民生、法治建设,主动与区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和政府对口联系部门加强联系;围绕全区中心工作,针对法治、民生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积极协助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各项职权,认真完成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人大交办的各项工作,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发挥好法制委员会的作用。

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做好立法建议征集工作。对市人大常委会交办征求意见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研究,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区人大代表及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具体建议;配合市人大开展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估和执法检查的相关工作,为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进一步协助常委会做好监督工作。着眼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及我区实际,重点调研区法院金融类案件审判、区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及区政府行政诉讼应诉情况,视察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为常委会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提出建议;参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重大决议决定事项出台前的审议工作和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意见建议。

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市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联系。2018年市人大在我区设立的基层立法联系点由1个增至6个,扩大了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范围,民意收集更为广泛,促进了民主立法。法制委员会将在已有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措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协助市人大在定原则、搭框架、明职责、建载体、塑平台等方面,把工作做实做细,打通集纳民意的“最后一公里”。

四是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宪法法律法规学习研究,严格依法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不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能力。做好市人大备案审查系统的应用工作,不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科技化水平。

五是进一步提升法制委员会履职能力。积极参加区人大和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组织的业务培训和调研活动,认真组织法制委员会委员开展专题调研,不断提高法制委员会全体委员参与立法调研、备案审查、执法检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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