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07 浏览数:29406 【字体:

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陆宁平

201915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主动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诉讼制度改革等重大改革带来的深刻变化,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区发展目标,立足秦淮“特而精、最南京”的目标追求,聚焦“三大公诉、三大监督”主责主业,忠实履行检察职责,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推进“强富美高”新秦淮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年来,区检察院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受理审查逮捕736人、审查起诉1540人;依法批准逮捕427627人,同比下降3.83%,提起公诉10991505人,同比上升10.5%;依法履行民事检察、行政检察职能,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03件,支持提起民事诉讼40件。审查民事行政裁判1500余件,通过民事行政再审检察建议监督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发出4件,被采纳5件(含采纳去年建议数),改判3件,提请民事行政抗诉4件。

    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强化保安全护稳定的责任

    深化平安秦淮建设。批捕枪爆犯罪6人,起诉12人。严惩故意杀人、重伤、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共批捕36人,起诉91人。严惩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211人,起诉432人。严惩黄赌毒犯罪,批捕141人,起诉176人。为提高打击力度和精准度,在区公安分局预审大队设立派驻检察官办公室,与一线侦查人员及时对接,共商侦查方向、法律适用等问题。办理了公安部挂牌的涉案200余人的特大毒品案、省公安厅督办的利用保健品骗取近百名老年人120余万元的系列诈骗案、涉案金额达23.3亿元的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等重大有影响案件,有力维护了辖区安全和社会稳定。经调研撰写的关于保健品诈骗坑老新套路醉驾入刑屡罚屡发问题的2篇专题报告被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重大决策,认真执行省、市、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坚持依法严惩。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在区公安分局开展“扫黑除恶法制讲坛”,解读扫黑除恶法律政策,共同会签《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衔接办法》,建立12项机制,在“套路贷”、“裸贷”和以“软暴力”滋事讨债、娱乐场所涉黑涉恶案件的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方面达成共识,并制定“套路贷”案件刑事侦查证据指引,引导侦查方向和证据收集。组建两个专业办案组,开通办案绿色通道,快捕快诉,共批准逮捕2055人,提起公诉1160人,打掉6个“套路贷”、“裸贷”恶势力团伙。其中,包括省公检法共同挂牌督办案件111人、省公安厅交办案件38人。办理的全市首例“套路贷”案件,被中政委列为第一批扫黑除恶三件典型案件之一,推动了公安机关以该案为蓝本在全市开展打击小贷公司专项行动,经验做法被区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做好重点案件的风险评估预警和信访处置,窗口接访166件1736人次。其中,属集体访751590人次。积极联系信访代表,主动告知案件进展,保持良性沟通。对证据不足不捕的涉众型经济案件,与公安机关加强沟通,共同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对疑难复杂、信访人抵触情绪大的案件,引入律师参与化解、处置,形成维稳合力。“两会”召开期间等重要时间节点未发生涉检集体访、缠闹访。

    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转隶工作。与区监察委建立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召开5次联席会议,共受理监察委移送案件33人,起诉22人。成立办案组提前介入杨纪鹏等3人贪污、受贿1000万元、挪用公款6000万元、行贿184万元的全市留置第一案,出具书面调查建议函后,按时顺利对该案提起公诉。检察长依法办理并出庭公诉了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倪云庆“微腐败”受贿案。

    二、紧扣全区重点工作,展现服务保障大局的担当

    主动服务区域重点工作。聚焦人民群众需求,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分别制定我院《服务保障“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服务全区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化解金融风险打赢处置非法集资攻坚战的工作细则》,精准施策,优化服务举措。针对南部新城建设中建设、土地等部门在发放权证过程中存在的违法情形参与协调会10余次,发出检察建议4份,市规划局、区建交局先后撤销行政许可证4份。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受理金融类犯罪案件68件94人,批捕78人,起诉97人。依法办理了涉案百亿元的“爱福家”非法集资案、集资参与人达3000多人的青岛尼达尔生物公司集资诈骗案等重大案件。借助民生工作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检察长进社区教育群众如何远离非法集资,增强群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成功处置辖区内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案件引发的群体访671467人次,并针对涉众型经济案件集体访频发、稳控难度大的情况,完善我院《涉众型经济案件信访问题处置办法》、《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逐案制定稳控化解措施。

    提升知识产权监督协作水平。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南京市首个集知识产权申请、查询、维护和管理为一体的白下高新知识产权智慧服务平台建设。借助“世界知识产权日”契机,协助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举办“白下高新知识产权智慧服务平台上线启动仪式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实务分享会”,引导社会公众和企业经营者不断提升合法经营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高新开发区门户网站上设立专栏,更加便捷高效地为企业、个人提供法律咨询,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效应。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构筑维护民生幸福的高地

    开展环境资源保护专项行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在区环保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发现、跟踪污染环境、侵害群众利益和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线索40余件,发出检察建议24份。走访区环保局、区水务局等行政执法机关,调查被住建部挂牌督办的黑臭河流和列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的超标水质恢复情况。针对外秦淮河七桥瓮断面水质超标的线索,多次与上述机关沟通协调,督促尽快采取措施整治河道,改善水质,保护滨江流域生态环境。区环保局高度重视,制定13项措施,目前水质已得到改善。

    守卫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与区食药监局、区食药环大队会签《秦淮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专人对接12345政务平台,重点针对药品类案件开展专项监督。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9.5”迷奸药案,批捕17人,提前介入某医疗诊所自制假药案,聘请专家参与办案,厘清假药定性,引导社会舆论进行普法宣传。针对媒体报道的新街口金銮大厦外卖餐饮集中的卫生隐患,结合老城区中心地段小餐饮行业高度聚集引起的环境脏乱差、噪音油烟扰民、食品卫生不合格等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完善外卖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派员参与小餐饮专项整治联合行动10余次,查处无照经营、油烟扰民商贩近百家。办理的两件案件被评为全省“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典型案件,成为全市唯一入选的基层院。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向2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名被害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对28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犯罪记录封存24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2次,法制副校长上课20次,听众达20000余人。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普及反家庭暴力、预防校园欺凌、远离拒绝毒品等法治理念。针对媒体报道的光华东街小学周边聚集多家“足疗店”的情况,及时通报舆情,联合街道、派出所共同走访摸排,检查经营资质,拆除违规设置的灯箱、门头灯,警告或约谈可能存在不规范经营的店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针对涉及不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教师案件增多的现象,向区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开展普查,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师队伍的管理和机构的指导。

    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司法帮扶。充分关注涉案困难群体的司法诉求,加强司法救助,对口帮扶低收入贫困户,发放救助金10.8万元,投入帮扶资金6.24万元。严格贯彻省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通过走访调研摸清农民工讨薪事件底数,支持陆某某等38人起诉金陵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四、强化监督主责主业,坚守维护公平正义的防线

    依法监督刑事诉讼活动。依法不批捕117人,不起诉110人;督促侦查机关依法立案616人,人数同比上升300%。依法撤案610人,人数同比上升66.7%。纠正漏捕16人,同比上升300%。其中,3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件,同比上升28.6%。提出刑事抗诉5件。针对公安机关违法搜查、超期羁押、执行回执送达超期等行为发出纠违通知书,提升监督质效。

    依法监督刑事执行活动。审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1件;书面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4件;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5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开展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监督8名罪犯被执行了财产刑,执行金额近50万元。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查出22名罪犯未收监执行,经逐人分析原因和多次沟通协调,14名罪犯已被羁押和收监执行,包括1名因自残长期逃避刑罚执行的罪犯。

    依法监督民事行政活动。加大民事行政监督力度,受案数同比上升230%。加大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以检察建议方式督促行政机关规范履职32件。与区政府法制办会签《关于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促进公共利益保护的意见(试行)》,明确双方日常协作、配合支持机制

    依法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重要论述,开展“滨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调查”和“英雄烈士保护法”宣传专项活动,全面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在全省首创与区监察委会签《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全面履行行政公益诉讼职能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涉及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应当限时移送,及时反馈。共摸排案件线索156件,立案100件,办理行政诉前程序案件100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督促清理固体废物375吨。

    五、深化检察改革创新,激发科学规范发展的动力

    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建立以客观性证据为中心的证据审查模式,发挥实物证据和鉴定意见等专门技术性证据的作用,推进庭审实质化。办理认罪认罚案件782件900人,占起诉案件总数的62.11%。负责起草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拟决定不起诉办案指引》经市检察院通过并在全市实施,认罪认罚“秦淮模式”在全市试点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交流,为《刑事诉讼法》修订提供了依据。

    完成新一轮内设机构改革。按照上级要求,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设定10个内设机构,包括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刑事执行检察2个专门性办案机构和侵财犯罪、金融犯罪2个专业性办案机构。全面推行“捕诉一体”,制定“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内部协作配合规定,保障工作有序衔接,加快机构深度磨合。

    规范办案提升质效。围绕高质量规范办案的要求,充分运用案件监督管理平台,对平台触发超期的案件当天纠正并整改。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31件,做到“一案一报告”,不规范瑕疵率下降32.6%。与区公安分局会签《关于完善公诉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升公诉环节办案效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案件204311人,同比下降10.53%,二次退回补充侦查案件93169人,同比下降23.14%

    延伸服务举措保障律师执业。共接待律师阅卷582人次,同比上升21%。依托企信通短信平台,主动向261件刑事案件辩护律师推送程序性信息594次。在案件移送法院后仍保障律师阅卷的要求,为25名辩护律师提供了阅卷服务,被外地辩护律师点赞。

    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坚持科技强检战略不动摇,围绕省检察院“358”战略,配合上级院推动“两法衔接”、政法大数据共享应用服务等平台建设,对上级部署的系统做到先行先试。加快建设网信基础设施,投入344万元完成我院信息建设和分级保护改造,顺利通过“江苏省 5A 级数字档案室”验收。

    六、狠抓自身队伍建设,夯实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石

    突出抓好政治建设。把讲政治的要求贯彻到全部检察工作中,体现到各项工作效果上,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组织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选派42名党员参加全区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轮训,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找准党员教育和检察工作的衔接点,相互借力,相互促进。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部署会,制定本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细则,强化党对意识形态的绝对领导。连续第28年召开思想政治工作年会,组织青年党员干警赴雨花台宣誓,增强党性教育。在区级机关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中获得优胜奖,1名干警获区“新时代先锋”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微电影作品获全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一等奖,1篇调研成果获全省检察机关2018年党建理论研讨优秀成果一等奖。

    提升队伍综合素能。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以案教学57次,增补10名“百人计划”青年干警。我院被评为2017年度全市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获全市调研工作组织奖,参与的课题《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实证研究与立法完善》获市检察院立项研究课题一等奖,2篇报告被评为全市“优秀分析报告”。在全市控申业务竞赛中1名干警获全市第一名,全市民行优秀法律文书评选中,两名干警在两个不同组别分获第一。

    狠抓全面从严治检。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并与干警家属连续第18年签订《廉洁文明家庭承诺书》。开展检务督查60余次,对公车使用、办公用房、违规私设“小金库”、三年以来的工程项目、涉案款物、“三公”经费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遵守省检察院“约法四章”的规定,组织干警签订不违规参加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印发党员干部应知应会手册至每一位干警,提高政治敏感性。

    更加自觉接受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检察机关重大决策、重大事项,专题报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的工作情况。邀请市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法治宣传活动,全体院领导分赴辖区12个街道向驻区人大代表和街道人大工委通报全年检察工作,增强代表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并接受代表的监督。切实加强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法律文书1132份、案件程序性信息1759条、发布重大案件信息39条,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4.25”龙蟠南路交通肇事案等案件公开答复、公开听证,促进案件信息公开透明化。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一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能力有待提升;二是专业化水平未达到高标准,综合工作与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三是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的能力水平以及法律监督的力度与效果亟待提升;四是司法改革成果有待进一步深化,新的办案模式还需磨合,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五是运用科技信息手段提升司法效率的能力不强,与先进地区尚有差距;六是队伍整体素能与检察工作新要求之间存有差距,人才强检步伐亟需推进。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紧扣区委二届九次全会的部署,立足秦淮“特而精、最南京”的目标追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水平。

    一是着力服务大局,切实转变工作理念。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围绕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多层次美好生活需要,更加注重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突出打击、保护、教育、预防相统一的司法办案导向,回应社情民意关注的焦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更加注重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监督业务,完善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从立案到执行的全过程监督,健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审查逮捕诉讼化、检察建议等监督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公益诉讼,将公益诉讼置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公共利益的大局中谋划推进。扎实推进检察监督专业化建设,探索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监督调查等机制,提升检察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是完善工作举措,深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严格按照上级部署,优化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完善业务管理。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监督制约、检律互动等制度落实,提升司法体制改革的质效。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继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处理、轻微案件快速处理等机制改革。进一步加大智慧检务建设力度,优化资源投入,全面提升办公、办案信息化水平。 

    四是深化从严治检,打造全面过硬检察队伍。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党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党组核心作用;加强“两个责任”落实,构建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协调推进的监督体系,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问题;加强干警专业素能建设,在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道路上迈出坚实步伐。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使命呼唤新作为。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求真务实,持续奋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秦淮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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