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8日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南京市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秦淮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以及秦淮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意见,同意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查结果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秦淮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秦淮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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