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浏览数:13273 【字体:

2022年1月

本届主要工作


  2020年1月,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司委)正式成立。两年来,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监司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为主线,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法治与民生问题,积极履职、依法监督,完成3项常委会议题和2项主任会议题,组织调研视察30余次,办理涉法涉诉信访18件,做到监督有序、注重实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履行司法监督主责,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一是围绕重点热点实施有效监督。监司委始终以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民权益为出发点,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监督工作切入点。紧扣司法改革重点,连续两年听取区法院重点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听取和审议区法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情况,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要求,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力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通过“旁听+视察”相结合的方式,对区法院关于类案专审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进行调研,在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制度机制和加强团队建设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助力区法院提升办案效率。聚焦深化检察职能,听取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报告,提出畅通公益诉讼工作渠道、打造公益诉讼专业团队等意见建议,支持检察院充分行使法律监督职能。关注高频发生的刑事类案,专题调研区检察院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和“套路贷”案件办理工作,提出加强打击力度、注重追赃挽损等建议,要求检察院积极引导公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进一步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严格依法依规组织执法检查。把保障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作为刚性任务,注重“法律巡视”实效。成立执法检查组,对《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本区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等11家单位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基本设施、经费保障等情况;走访律师事务所,与从事法律援助的律师进行深入交流;结合执法检查,旁听法律援助劳动合同争议仲裁案件庭审;现场检查区法律援助中心,察看相关工作记录以及规划、制度、方案制定落实情况。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执法检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准确深入地了解《条例》实施情况,高质量完成执法检查报告,有效推动了法律援助在本区走深走实、高质量发展。
  三是强调监督闭环开展审议意见“回头看”。顺应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突出监督实效,健全监督链条,对上一年度常委会审议的重点工作实行跟踪监督、跟踪问效,确保事后有结果,形成全链条闭环监督。对常委会关于检察院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和“套路贷”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监督,组织常委会委员、监司委委员采取实地视察、座谈研讨等方式认真进行再调研,常委会专题听取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确保审议意见落实到位,让人大监督更精准、更有效,更好支持和助力重点工作的开展,助推高质量发展。
  四是聚焦司法新发展常态化安排视察。每年7、8月份,组织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司委委员视察调研区法院、区检察院、秦淮公安分局半年工作。选择司法改革特色亮点,组织视察秦淮公安分局网格联动中心、大明路警务服务中心、秦淮公安分局案管中心和思政中心,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组织对区法院受案大厅、红花派出法庭标准化建设情况开展视察,听取区法院、区检察院工作汇报,进一步督促公正司法,支持司法机关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改革创新,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提供更多优质法律服务。
  二、拓展创新监督方式,旁听评议成效明显
  一是夯实制度基础,筑牢监督链条。监司委坚持把旁听评议法院庭审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深化,启动代表旁听评议庭审办法制定程序。先后多次与法院对接、与人大代表沟通,主动向市人大监司委汇报,广泛征求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区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各工作机构,区法院、区检察院,各街道人大工委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多年旁听庭审工作经验,在充分发挥街道人大工委作用、注重旁听评议庭审活动宣传等方面突出我区工作特色,制定出台了《秦淮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暂行办法》。
  二是创新旁听方式,活化监督形式。在选案方式上,变被动接受法院选定案件为主动选择案件,丰富案件类型,加强与法院沟通。选案工作做到 “四个结合”,即结合常委会的专项工作监督、结合对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结合对法检副职的履职评议、结合重点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进一步增强旁听工作的针对性。旁听庭审方式实现现场旁听和“云旁听”相结合,随着法院庭审直播网的开通,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形式有了更多选择。2020年6月,区人大常委会首次通过法院庭审直播网,开展了线上旁听庭审活动,网络旁听庭审模式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丰富了旁听庭审形式,旁听成为区人大加强司法监督的重要方式。
  三是提高代表参与度,常态化组织旁听。注重激发代表的参与热情,积极听取代表在选案方面的意见建议,组织了8场共100余名代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在案件选择上实现多样化,充分发挥旁听庭审的普法作用。实行“旁听+评议”模式,庭后对法官的庭审形象、庭审能力、庭审程序等方面进行评议,肯定成效,指出问题,促进庭审规范化。通过精心选案、规范流程、及时公布判决结果等举措,使代表的参与度明显提高,司法监督实效明显增强。撰写的《秦淮人大“旁听庭审”推陈出新》宣传稿件在《江苏法治报》刊登,省人大常委会网站以《南京市秦淮区人大:为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案件庭审提供制度保障》予以转发推广。
  三、强化信访工作监督,做好来信来访处置
  一是发挥评议作用,促进干部履职。对区信访局局长开展履职评议,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题视察、个别访谈等方式,广泛听取被评议人员所在单位的班子成员、干部群众、人大代表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形成详实报告并向常委会汇报。常委会对信访局局长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并开展专题询问,指出目前信访工作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提出中肯工作建议,推动信访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是坚持依法处访,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信访工作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规范,共收到18件涉法涉诉信访件并全部及时转办交办。其中协助办理一件市人大主要领导批示的信访件,在接到常委会领导批示信访件后,第一时间与区法院、区检察院联系,听取主办人案件情况汇报,协助解决群众反映的法律问题、思想情绪和实际困难。
  三是做好信息汇总,加强分析研判。将维护稳定当作头等大事,正视当前信访诉求日趋复杂,群体性、规模性、极端性信访事件不时发生的现状,深入调研本区信访工作实际,思考信访现象背后的原因及破解之路,形成关于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的专题调研报告,提出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多元参与,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聚焦信访治理系统化和信访工作制度化建设,在法律框架内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社会公平正义以及和谐稳定等意见建议。
  四、积极开展联动监督,切实强化自身建设
  一是注重工作联动,提升工作整体质效。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三个一”和“三三三”工作机制要求,坚持每季度走访市人大一次的工作制度,主动汇报监司委近期工作完成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争取市人大监司委工作支持和指导。积极参加市人大监司委工作培训,交流学习兄弟区人大监察司法创新工作举措以及有效监督工作形式,进一步开拓工作思路。配合市人大监司委开展《南京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制定工作,组织区监司委委员对本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进行调研,形成相关立法建议上报市人大。
  二是发挥代表作用,助推民生实事项目。在区人代会确定当年民生实事项目之后,积极对接第五代表监督组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工作,配合瑞金路街道共同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通过现场察看工程进展、听取责任部门介绍、收集群众反馈意见等方式,了解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并针对项目推进提出意见建议,督促项目顺利实施。主动配合市人大监司委和区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委,认真开展市人大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工作,积极参加监督工作部署会、代表视察等活动,督促市区两级民生实事项目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宣传调研能力。积极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不断强化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的政治引领。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带头领学《民法典》婚姻法继承法篇,通过对具体条款进行解读、谈认识体会,在人大机关掀起《民法典》学习热潮。注重调研能力提升,共完成专题调研文章6篇,其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一文被《南京人大调研》第5期刊用,《关于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考》、《社会治理视角下的信访工作研究》被秦淮信息领导参阅采用。
  两年来,监司委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新形势发展和工作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履行监司委工作职能尚不全面,工作创新举措不多,委员作用发挥不明显,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继续深入思考研究,努力加以改进。

2022年主要任务


  2022年,监司委将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紧盯社会关注热点,切实加强监督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精心组织,深入调研,为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做好服务保障。紧紧围绕司法助力营商环境最优城区工作,听取和审议区法院营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报告。关注电信诈骗,听取区检察院关于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工作情况报告。落实《宪法》《监察法》关于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有关规定,联系对接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区监委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区人大常委会视察公检法半年工作情况,并对法检两院各一名副职领导开展履职评议。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实现依法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
  二、积极拓展服务渠道,切实强化代表工作。健全监司委联系服务代表机制,坚持定期走访委员和代表,拓展联系深度,增强联系实效。积极开展和光华路街道人大工委联动工作,密切与街道人大代表的联系,邀请委员和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调研和视察工作,充分发挥委员会和专业代表组作用,支持代表参与委员会监督工作。畅通代表意见建议征集渠道,办理好有关监察司法工作方面的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好代表票选出的民生实事项目,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切实提高代表工作质量。
  三、抓好自身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学深悟透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努力融入工作实践,不断适应新形势下人大工作面临的新挑战,展现新作为新担当。加强工作能力建设,学习先进地区人大工作经验,健全完善监司委学习制度,在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能力建设上狠下功夫,强化调研转化为工作成果能力,不断提升委员会履职能力,为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四、密切工作沟通联系,切实提升监督实效。保持与上级人大的沟通联系,在监督上力求与上级人大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画出市区人大监察和司法监督工作最大“同心圆”。定期走访对口联系单位,听取和了解联系单位情况,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实际困难给予充分关注,协助推进相关问题的解决,寓精准监督于服务支持之中。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强与群众面对面交流,通过问卷调查、组织代表暗访等形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履行好代表机关职责使命,始终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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