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秦淮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戴新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执法检查报告》)。会议同意《执法检查报告》,认为该报告紧密结合我区实际,客观公正地评价我区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律法规的总体情况,问题分析准确透彻,对策建议专业中肯,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请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加强相关法律学习宣传,严格执行法律制度,强化落实法定职责,对照长江保护法各项规定查找差距,推动法律实施不断取得新进展,推进全区生态环境全面提升。在2个月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区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市建设委员会征求意见,并于2023年2月2日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附件:1、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长
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2、审议意见问题清单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
附件1: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
情况的报告
去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全流域生态保护的专门法,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全社会行为准则,为长江母亲河永葆生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为推动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从今年3月份开始,区人大启动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基本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对执法检查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执法检查组,由分管主任任组长,法制委、环资城建委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并由相关法制委、环资城建委委员、部分区人大代表和专家为执法检查组成员。
执法检查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律规定和本区实际结合。3月初启动前期调研,5月份成立执法检查组,印发工作方案,6月份召开执法检查培训暨工作会议,邀请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领导详细解读“一法一条例”。7月份召开执法检查调研座谈会,分2个检查小组分赴现场一线检查,突出“看查问听”,既全面了解,又重点剖析。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内容范围全面覆盖。执法检查组认真梳理法律条文,列出清单,有针对性地确定检查内容和检查对象,深入现场一线了解真实情况,重点检查流域在规划管控、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等工作情况,查找问题。二是重点聚焦瓶颈短板。密切跟踪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公开通报的典型案例,举一反三;持续关注近年来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水质不稳等问题整改进展,并结合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督促工作,进一步聚焦流域当前水生态中弱项短板。三是上下联动深入推进。落实“基层基础年”工作要求,加强区街联动,在执法检查的全过程、各环节和街道人大工委保持同频互动、信息共享,凝聚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执法检查合力。四是推动部门及时整改。检查过程中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推动相关政府部门严格落实自身法律职责。与审议区政府环境状况和年度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结合,通过召开街道议政代表会等方式,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助推群众身边水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二、本区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中心, 坚决扛起流域治理和保护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水环境建设摆在优先突出位置,限期全面清理秦淮东部地区的圩内建筑、渔船渔业、岸坡违建、沿线沙场,让通江之河真正实现河晏水清。南部新城响水河、机场河流域全线贯通,河头地区通过都市田园工程项目实施逐步修复城市湿地功能,新城老城互动,水陆两路并进,环境质量得以明显提升。围绕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水经济“六水统筹”,实现“健康河湖”向“美丽河湖”,再向“幸福河湖”的蝶变升级。全力推进流域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任务,探索建立综合集成、系统完备的一体化长效机制,水环境得到整体性、根本性好转,秦淮“水系流域花园”获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和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督察肯定。
(一)对标对表,认真落实长江保护法定责任。一是统筹推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坚持每年年初集体调研生态环保工作、部署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善涉水事务工作机制,加强“一网统管”在流域保护场景的应用,不断提高社会面参与自觉性和主动性,凝聚全区共抓大保护工作合力。二是规划引领。把水环境治理作为“十四五”规划中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之一,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把环保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三是联动执法,着力构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体系,近年来共移交办理涉刑案件5起,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省市督查及生态环保“回头看”问题整改263个,开展生态损害赔偿,有效防范化解环境风险。四是高效治理。以系统理念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形成以三级河湖长制、流域生态补偿为重点的流域监管体系,2021年实现有效巡河2万余人次,共发现并完成整改水环境问题1000余件,巡河工作向流域综合治管延伸升级,初步实现流域生态环保规划、标准、环评、监测、执法的“五统一”,保障流域生态质量和环境安全。
(二)依法履职,积极保护流域片区生态资源。一是加强湿地及地下水资源保护。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及危废处置场、园区、重点企业等地下水污染源及周边环境调查评估,保障地下水资源安全;制定湿地名录管理办法,七桥瓮生态湿地公园合理利用湿地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成为群众共享的绿色空间。河头地区实施都市田园工程项目逐步修复了城市湿地功能,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动写照。二是严格落实用水总量管理控制。严控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纳污控制“三条红线”,推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完成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全年精准执行调度指令,2021年全区用水总量0.82亿M3,严格控制在考核目标红线内。三是系统推进生态空间保护管控。以“一点一方案”对流域内幸福河湖进行清杂、刷坡、复绿,种植沉水、挺水植物,促进水域生态系统向自我组织、自我维持、自我完善方向发展。同时合理规划布局滨水公园、广场等休闲场所,完善亲水步道、平台、栈桥建设,营造集休闲、健身、娱乐、人文为一体的高品质滨水休闲空间。目前正在重点规划打造秦淮河西五华里观光游览项目。
(三)从严管控,着力加强流域片区水污染防治。一是加强污染防治力度。深化污水处理“333”行动,落实断面“一河一策”“一断面一方案”和河长制“1+N”综合治管模式,常态化清淤,全面加强截污纳管和暗涵整治,大力推进末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为全区4235户排水户办理排水许可证,打造群众满意的幸福河湖。二是抓好入江水质稳定达标。统一调度外秦淮河沿线4座泵站,打通补水循环通道。友谊河、安江河净水站建成并稳定运行,对运粮河等重点河道加装水质在线监测设施,构建智慧水务监督管理网,清疏修缮60个片区的雨污分流管网,“共管共治”工作方式在全市推广。三是实现科学精准实时监控。在全市率先建成区级污染防治智能化指挥中心,融合五大类15项数据,构成覆盖全区监测网络,实时监控地表水水质和排污情况,实现精细监管。四是着力办好民生实事项目。坚持突出环境问题“清零”,突出多元参与,对网络告警、居民投诉、巡查发现的环境问题,100%实时推送处理。2021年“治理水环境”类民生实事4个项目、“打造宜居环境”类民生实事7个项目均按时完成,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水环境问题。
(四)生态修复,扎实推进流域片区绿色发展。一是大力推进长江退捕禁捕。严格落实“十年禁渔”政策,持续开展“四清四无”专项行动,今年上半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5次,驱离违法违规捕钓230余人次,合力挤压非法捕捞、运输、交易活动空间,推进域内河湖可持续发展。二是大力恢复河湖水系生态功能。累计拆除河道蓝线范围内违建39处,近1500M2,整治排口66个,清淤8.3万M3。对43个劣V类水体和21条考核黑臭河道靶向治污,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全区8个市考以上重点断面年均值考核达标率100%。今年1-5月,全区主要河道水质达标率92.3%,优IV以上占88.5%。三是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清洁生产。增加涉及水环境保护和水消耗等限制类、淘汰类产业指导条目,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成白鹭洲公园生态环境修复,拓展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旅游产品及业态,推进沿河环境的整体优化和产业能级提升。南部新城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新建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截止2021年底,全区海绵城市达标面积12平方公里,年节水2200万吨,“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使用率可达12%。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流域联防联控责任还需细化落实。《长江保护法》涉及多领域、多部门、多地方,第三条规定长江保护应当“统筹协调”“系统治理”。从检查情况看,一方面,部门间协同推进意识不足,仍存在只将流域保护视为环保、水务部门职责的观念。另一方面,跨区域河流缺乏系统的保护规划、高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和常态化的联动执法机制,流域治理各自为政困局仍未打破。
(二)流域环境治理体系能力仍需加强。治理与保护的法治化水平不高,更多依靠行政手段推动,企业主体责任需要进一步强化;公众参与活动覆盖率、知晓度低,没有形成参与和监督常态,保护的有效性和互动性不强,尚未牢靠形成“多元共治”的治理体系;目前流域监测工作仍以水环境监测为主,水生态监测能力亟待加强。
(三)考核断面及水质稳定达标基础仍不牢固。一是断面水质反复,自净能力偏弱。全区8个地表水市考以上断面,2021年均值达到考核目标,但有4个断面间断出现单个月份不达标的情况。今年1-2月,市考运粮河双麒路桥断面未达考核目标。二是控源截污不彻底,老城区仍有暗涵,污水管网的错接、漏接、混接,离水质稳定、持续达标还有差距。
(四)基层河湖长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个别基层河湖长没有正确认识河湖管护职责,投入河道管理的时间十分有限,履职效率不高,专业知识和协调处置能力不足,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主动性和效果还不够理想。河长办有时在协调成员单位共同推进水污染防治等重点任务落实上办法不多、力度不够,难以有效进行监管和工作协调。
四、意见和建议
《长江保护法》作为一部全新的立法,在实施过程中会遇到更多问题和困难,需要在我们深刻理解其立法原理与要义的基础上,密切跟踪法律实施过程并加以深入研究,提出有效解决实践问题的新方案。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坚持生态优先、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多元共治、综合协调,推动秦淮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凸显秦淮特色,增强保障水生态安全的思想自觉。秦淮河是南京母亲河,秦淮区更是因河而名,因水而兴,以水为脉,城河交融。贯彻好“一法一条例”,不仅是秦淮城市建设发展的内在要求与现实逻辑,更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指示精神的必然要求。全区要把保护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好秦淮河放在全省全市发展大局,放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战略格局中来考量。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恢复河湖、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增强自我修复能力,切实把强化流域综合治理作为“幸福河湖”建设的使命担当,筑牢秦淮河生态屏障,努力让域内良好生态环境和优质景观、文化、水资源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发展的支撑点。
(二)建立长效机制,凝聚齐抓流域大保护的共治合力。一是强化协调联动。加快水环境治理由行政区域为主向流域综合管理转变,加强流域统一规划、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跨界水质保护目标责任制;厘清理顺各部门职责分工,规范建设和保护行为,实行联防联控。二是建立应急机制。完善河湖长制,坚持“一河一策”精细化管理,强化“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落实污染防治和排放管控。三是加强宣贯力度。以传承发扬金陵文脉为抓手,将流域保护普法教育与水文化展示和水情教育、与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与为民办实事相结合,渗透到日常执法监管全过程,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加巡河护河行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治水格局。四是既谋划长远,又干在当下。以全流域水质稳定达标为主要目标,坚持系统保护、流域共治和可持续发展,确保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三)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流域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涉水问题整改为契机,积极推进《秦淮区外秦淮河流域断面达标行动方案》八项行动,采用生态治理的方式促进流域水体生态功能的恢复,提升水环境治理成效。一是加强问题整改。认真对照年度环保目标任务,梳理环境状况,巩固成效。针对排查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化集中整治,逐个销号。二是抓好管网建设。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综合管廊建设,彻底解决老城区雨污合流问题,打通污水干管堵点,实现污水处理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力争今年年底全区排水达标建成区超过85%。三要实施水岸同治。组织实施河湖岸线修复计划,进一步管好河道蓝线,实行水质目标、受纳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排放口、污染源企业的全要素管理,常态化治理河湖岸线违法违规行为。
(四)立足生态优先,扎实推进流域经济发展提质增效。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一头连着保护端,一头连着发展端。要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推进流域绿色发展。一是严把关口。落实“双碳”部署,保持全域零“两高”,推动环保、安全、能耗不达标的落后产能退出。二是调优结构。推进双龙产业园建成低碳产业园;推动南部新城零碳未来城规划建设;促进企业绿色升级,积极申报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探索建立城市更新项目节能固碳和价值核算体系,全力促进域内新兴产业倍增集聚。三是塑造品牌,彰显特色。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既是“水上景观长廊”,更是“历史文化长廊”。要加强沿线河湖景观建设、历史文化及特色禀赋展现,挖掘文化价值、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延续历史文脉,丰富旅游产品,打造独具魅力历史文化名河品牌,让“黄金水道”发挥“黄金效益”。
附件2:
审议意见问题清单
一、流域联防联控责任还需细化落实。部门间协同推进意识不足,仍存在水环境治理只是环保、水务部门职责的偏差;跨区域河流缺乏系统的保护规划、高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和常态化联动执法机制,流域治理各自为政困局仍未打破。
二、流域环境治理体系能力仍需加强。治理与保护更多依靠行政手段推动,公众参与覆盖率、知晓度低,有效性和互动性不强,尚未牢固形成“多元共治”的治理体系;流域监测工作仍以水环境监测为主,水生态监测能力亟待加强。
三、考核断面及水质稳定达标基础仍不牢固。一是断面水质有反复,全区8个地表水市考以上断面,2021年均值达到考核目标,但有4个断面间断出现单个月份不达标的情况。二是控源截污不彻底,老城区仍有污水管网的错接、漏接、混接,离水质稳定、持续达标还有差距。
四、基层河湖长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少数基层河湖长履职效率不高,投入河道管理的时间十分有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主动性和效果不够理想。河长办有时在协调成员单位共同推进水污染防治等重点任务落实上办法不多、力度不够,难以有效进行监管和工作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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