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7-08-08 浏览数:7521 【字体:

秦淮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728日在区机关举行,会期一天。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金辉,副主任夏东宁、邹建国、张立龙和26名委员出席了会议。区人民政府区长林涛、副区长程军、祁红,区人民法院院长吴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陆宁平、副检察长翟云峰,区政府办、区建设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水务局)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街道人大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分别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金辉主任、张立龙副主任分别主持。

会议首次邀请160余名市、区人大代表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区长林涛作的《区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办事机构要认真汇总代表对区政府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向区政府反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城管局副局长、区水务局局长卢杰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区黑臭河道整治工作的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市建设委员会主任朱秀平作的相关调研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要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将此项议题的审议意见进行汇总,交由区政府研究处理,区政府要及时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送区人大常委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民政局局长江淳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张晓鸣作的相关调研报告。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要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将此项议题的审议意见进行汇总,交由区政府研究处理,区政府要及时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送区人大常委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李慷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16年秦淮区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区审计局局长孙如汉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16年度秦淮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潘杰勋作的相关审查结果报告,作出了《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秦淮区2016年区级财政决算的决议》。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要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将相关议题的审议意见进行汇总,交由区政府研究处理,区政府要及时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送区人大常委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发改局副局长邵金秀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秦淮区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区财政局局长李慷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秦淮区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潘杰勋作的相关调研报告。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要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将相关议题的审议意见进行汇总,交由区政府研究处理,区政府要及时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送区人大常委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李慷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提请审议〈南京市秦淮区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议案的说明》,以及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潘杰勋作的相关审查结果报告,作出了《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秦淮区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要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将相关议题的审议意见进行汇总,交由区政府研究处理,区政府要及时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送区人大常委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李慷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提请审议〈秦淮区2017年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议案的说明》,以及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潘杰勋作的相关审查结果报告,作出了《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秦淮区2017年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要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将相关议题的审议意见进行汇总,交由区政府研究处理,区政府要及时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送区人大常委会。

会议讨论决定了有关人事事项,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期间,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参加了区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培训会。

 

南京市秦淮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整理

2017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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