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希德
2023年4月27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本次会议之前,区人大监司委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与大光路街道联动,对区检察院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向相关部门和代表委员征集意见建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区检察院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工作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养老诈骗犯罪频发,严重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危害社会和谐稳定。2022年4月,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在全国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后又部署了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任务。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统一部署,精准全链条打击犯罪,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切实加强诉源治理,为深入推进平安秦淮建设、营造老年人能安享幸福的良好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1、部署推进有序有力。一方面,在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区检察院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有序落实,在组织保障、责任分工、重点任务、时间节点等方面加以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充分履职尽责,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实际行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定期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完善会商机制,与区司法局会签《关于加强对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支持起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线索移送、实质化提前介入、信息共享、追赃挽损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办案质效。
2、依法办案有章有法。 一是坚持宽严并济。坚持从严惩治总原则,宽严相济,精准处置,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2019年以来,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养老诈骗案件92件126人,提起公诉89件121人。二是全力追赃挽损。将追赃挽损作为审查批捕、起诉办案的必经环节,正确把握认罪认罚从宽等政策制度,引导涉案人员积极退赃退赔。在专项行动中,通过认罪认罚等刑事政策,引导涉案人员退赃达300余万元。三是开展司法救助。综合运用支持弱势一方当事人起诉、开展心理疏导等多种手段,对老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和帮扶,有效保障了被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和心理需求。
3、源头治理有为有效。在办理养老诈骗案件时,区检察院积极加强法律监督,推进溯源治理,取得一定成效,持续深挖洗钱、职务犯罪等上下游关联犯罪线索2起、追述追捕4人。同时,加强类案分析研判,及时制定检察建议,开展座谈交流,帮助区市场监管局、新街口管委会等部门和单位排查治理和监管的薄弱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进一步筑牢防范养老诈骗的社会防线。
4、宣传教育有声有色。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依托政法网格员、检察官大走访、民生工作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实现全区12个街道“全覆盖”宣传,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对防范养老诈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特别是针对老年人,坚持开展“法治进社区、进养老院”等活动,宣传内容生动形象、点面结合,老年人的自我防范意识和防诈骗能力有所提升。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区检察院在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以下几个方面仍需要进一步强化:
1、预防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力度还需强化。在互联网快速发展、人口加速老龄化的新趋势下,针对老年人的骗局呈现出花样翻新、层出不穷的特点。及时发现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动向,打早打小是打击遏制此类犯罪、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关键。而从目前我区司法办案实践看,此类犯罪线索来源单一,未形成完备的线索排查机制,无法形成“发现苗头、露头就打”的严惩高压态势。养老诈骗类案在提起公诉时可能涉及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多类犯罪,目前司法实践中多数通过个案研讨解决认识分歧,高质量精品案件办理不多,需要深入研究犯罪特征,形成规范的定罪量刑统一标准,提升打击此类犯罪的水平。
2、运用法律监督推动行业整治工作还需加强。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法律监督工作,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养老诈骗案件制发一定的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但检察建议数量不多,部门间以职责不清进行推诿的现象仍然存在,工作衔接尚不顺畅。在打击养老诈骗犯罪行动中,检察院内部配合协作紧密,但外部与部门协作程度不深,没有与市场监管、民政、卫健、金融机构等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推动行业治理工作成果不显,法律监督实效有待提升。
3、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意识的宣传教育还需丰富。养老诈骗的受害群体多为老年人,受年龄、文化水平等客观因素影响,特别是对微信、App软件等新型诈骗辨别不够,独居空巢老人由于子女不在身边,防范养老诈骗的意识和能力更为薄弱。区检察院的养老诈骗宣传还存在针对性不强、宣传形式不够丰富、不够“接地气”的问题。宣传教育对象过于单一,没有将老年人的子女、涉老行业从业人员纳入宣传教育对象,没有联合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开展宣传教育,养老诈骗典型案例宣传不多。老年人对新型诈骗了解和认识不足,全社会防范养老诈骗的良好氛围还没有真正形成。
三、意见建议
目前,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由专项行动转为常态化行动。区检察院要在总结专项行动成效的基础上持续发力,切实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为平安法治秦淮建设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久久为功。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专项行动收官不收兵,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永远在路上”。积极参与养老诈骗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以落实完善线索核查、依法打击、行业治理、宣传教育、责任落实、考核评价等“六大长效机制”为抓手,保持严惩高压态势打击犯罪,善用法律监督推动行业有效监管,及时将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制度机制,持续提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2、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切实维护权益。要坚持能动检察,精准“依法打击”。加强线索摸排,拓宽举报渠道,督促公安机关与行业部门建立养老诈骗线索移送机制,实现此类犯罪“早发现、快打击”。突出办案为中心,做到“打准打狠、打深打透”,发挥内部协调配合优势,打出“惩治犯罪+监督治理”组合拳,不断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积极探索适老型检察工作方式,把追赃挽损贯穿全过程,加快涉养老诈骗案件财产处置效率,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既体现司法公正,又彰显法律温度。
3、进一步注重源头防范,助力社会治理。要主动研判养老诈骗案件阶段性特点,分析犯罪发生背后的原因,查找发现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制发检察建议,针对养老诈骗重点领域探索开展公益诉讼,与公安、司法、市场监管、民政、网信、文旅、卫健等部门建立健全联动协调和处置机制,帮助行业提升依法监管水平,推动行业治理落实,构建起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养老诈骗源头治理体系,切实织密全社会养老诈骗防护网。
4、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巩牢防骗意识。要协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断丰富宣传教育的渠道、手段和方式。既要将易受骗老人作为重点对象,切实提升老年群体防范养老诈骗意识,也要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助力形成全社会 识骗防骗良好态势。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加强对养老领域从业人员预防犯罪教育,促使其依法依规经营。发挥政法网格员、志愿者力量,对空巢独居老人开展照护和服务,号召家庭子女加强对老年人的关怀和照顾,关注老年人身心健康,帮助老年人提升识骗防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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