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方辉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6-21 浏览数:17235 【字体:大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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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
经2022年5月26日南京市秦淮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
任命刘方辉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陈春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刘娟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朱教莉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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