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检察院:
经2022年7月28日南京市秦淮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
任命沈雨欣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汪新武同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