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检察院:
经2022年9月29日南京市秦淮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
任命沈小军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王迎新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刘萍同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处职)、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汪睿同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