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经2022年9月29日南京市秦淮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
任命张振丰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商务局局长;
任命杨 翔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投资促进局局长;
任命吴 军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任命李卓宁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任命徐 亚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陈 燕同志南京市秦淮区商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峥嵘同志南京市秦淮区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免去谢钰健同志南京市秦淮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吴 军同志南京市秦淮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严 伟同志南京市秦淮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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