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
经2023年3月30日南京市秦淮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
任命陶剑涵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任命戴娟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任命陈歆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陈春同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陈策同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刘娟同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黄子辰同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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