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经 2024 年 5 月 23 日南京市秦淮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
任命朱伟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王鹏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陈军同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免去孙红亮同志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