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
经2024年11月26日南京市秦淮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
任命蒋云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麻婵娟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祝剑泰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麻婵娟同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王芃同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肖海祥同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喻向东同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周可荃同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