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检察院:
经2024年9月26日南京市秦淮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
任命王森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孙持明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高陈洋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一馨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臧春年同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