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淮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13 浏览数:8818 【字体:

(2015年1月8日秦淮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乃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49条规定,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主席团汇报秦淮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
    一、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和繁重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区政府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重大决策,围绕“三中心一高地”战略部署,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工作做出统筹安排,全力以赴狠抓工作落实,较好完成了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60亿元,增长10.4 %;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0.54亿元,增长10.3 %,公共财政支出完成40.3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2亿元,支出完成0.94亿元。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总体来看,2014年区域经济主要指标位居主城区前列,实现了争先进位目标;经济结构稳中趋优,区域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快,城市环境品质进一步优化,社会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显现了改革创新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看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着经济自主增长的内生动力不强、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待提高、财政收支平衡难度不断增大、财政科学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需要引起区政府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区政府要始终坚持法律至上的理念,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领经济建设新常态下的各项工作。区人大常委会认为,区政府提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草案,深入贯彻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区委的经济工作部署,符合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区的实际情况,突出了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要求,适应了改善民生的导向需求,以及区域环境品质提升、改革创新发展的推进需求,坚持了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作为的原则,收入预算安排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提出的主要指标安排和工作措施是积极可行的。区人大常委会建议本次大会:批准区政府《关于秦淮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秦淮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区政府《关于秦淮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秦淮区2015年区本级财政预算。
    三、对区政府完成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目标的建议
    按照区委一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的总体要求,针对当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财政预算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区政府落实2015年计划和预算目标,提出如下建议:
    (一)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的建议
    1、以调结构促转型为着眼点,着力推动区域经济稳中求进。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速度与效益的关系,克服重投入、轻产出,重数量、轻质量,重速度、轻效益现象,加快转型升级,推进科技创新,深化体制改革,优化投资结构,达到经济增长速度和效益相统一,实现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要主动对接南部新城建设规划,加快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协调推进的发展新格局。主要是围绕“三中心”建设,积极引导和促进全区商贸、金融、旅游等行业向品牌化发展;围绕“一高地”建设,坚持规划引领和明晰载体定位,加快特色型产业集聚,形成专业化产业集群。
    2、以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为立足点,着力抓好项目引进与推进工作。全区上下要坚持科学发展第一要务,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项目必须抓落实”的工作理念。要按照“新上项目抓开工、在建项目抓进度、建成项目抓投产、投产项目抓效益”的要求,严格落实重大项目包抓推进机制,对项目分类排队、综合施策,确保重点项目按时间节点完成;要进一步加大招商选资力度,用足用活金融支持项目建设政策,真正在突破资金“瓶颈”上取得新成效;要精心筛选、论证、策划、包装一批产业类、基础设施、民生类项目,不断完善项目库,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建设梯次推进,增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潜在后劲。
    3、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着力保持经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要完善政策措施,激励全民创业,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完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搭建大学生创业就业平台,健全失业人员和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加快老城改造步伐,落实保障房建设、危旧房改造以及街巷整治等,营造优良的生活环境;加快教育资源的整合和教育结构的调整,扎实推进东西部地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均衡发展,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机制,完善公共卫生防控体系;加大社区建设的投入力度,切实提高社区的服务保障水平;加强对文化事业发展的引导和基础设施建设,挖掘开发一批具有秦淮特色的文化遗存,展现我区独特鲜明的文化个性;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社会大局稳定。
    区政府要认真总结“十二五”规划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和做法,扎实抓好两个五年规划之间的的衔接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规划纲要编制要切合秦淮实际,体现秦淮特色,发挥秦淮优势,使之成为引领秦淮今后一段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二)对预算执行的建议
    1、进一步增强收入组织的管理绩效。一是税收分析要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运行变化,加强对商贸、商务、科技、金融等重点产业以及重点总部企业等的跟踪监测,提高税收预测分析的准确性和前瞻性。二是税收征管要精。坚持以信息管税为依托,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突出行业管理、风险管理、数据管理、征收管理的综合效应,强化税收风险应对,提升税收征管质效。坚持依法治税,妥善处理好税源涵养与应收尽收的关系,充分培植税源,不断拓宽征收渠道。三是协税护税要深。要发挥职能部门、属地街道、园区以及社会力量的联动作用,多措并举做好异地纳税企业转入工作,减少区内税源流失。
    2、进一步增强支出结构的合理优化。一是确保民生和法定支出。财政支出要继续向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以及其他为民办实事项目倾斜。二是提高专项资金的执行绩效。要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增强项目编制的合理性和资金安排的科学性,使资金安排与项目规模相适应,项目进度与支付进度相匹配。三是严格控制行政支出。坚持厉行节约,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预算科目之间的调整,强化部门预算执行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3、进一步增强财政预算的透明管理。一是稳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财政预决算体系,根据2015年全部公开预算、2016年全部公开决算的节点计划,切实加强指导,扎实稳步推进。二是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国有企业管理责任、经营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做到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要推行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模式,建立起涵盖区本级到各资产主管部门的政府公共资产管理信息网络,提升国有资产的监管水平。三是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绩效。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建立健全覆盖财政收入、支出、管理、改革等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测,对项目本身的经济社会效益和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跟踪监管,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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