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
区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们对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进行了认真审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现将这些意见和建议摘要整理、转交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并于2016年3月5日前将研究办理情况书面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由常委会办公室向区人大代表反馈。
一、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经济工作方面
1、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发展新业态提高供给质量,提供有效供给,激发企业活力。
2、关于保护更新老城,一是更加精准精细地加强老城保护与更新,凸显秦淮特色,减少同质化。二是打造夫子庙、大报恩寺、朝天宫等文化休闲旅游板块时要多做真山、真水、真古迹。三是用好秦淮灯会这一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四是南捕厅、老门东、熙南里等旅游资源要精心包装、宣传,招商引资时定位要准,配套服务要跟上。五是夫子庙小吃要根据市场现状进行必要的转型,做到传承与发扬相结合,并有所创新。
3、关于开发建设新城,一方面要及早将通讯资源纳入南部新城规划建设,确保通讯先行,让“互联网+”在南部新城发展中充分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南部新城与辖区内一些优质企业,应采取众筹等方式,共同参与和建设一些划拨用地和研发用地。
4、要更加突出精品与品牌意识,注重老品牌的整理与挖掘,更要注重新的精品与品牌的打造,既包括老城更新、新城建设,也包括道路建设、环境整治,还包括园区建设、楼宇打造、高科技企业打造。此外,还应包括教育、文化、旅游、民生实事工程的精品等等,都要注重精品意识,打造新的品牌亮点。
5、针对发展短板,要在一些机制上,特别是在激励机制上拿出具体办法和措施。
6、要注重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的力度,尤其是在军民融合、创新科研资源共享上进一步拿出具体举措。
7、对企业的服务指导要更主动、精准一些。
(二)民生工作方面
1、关于教育方面,一是进一步重视教育资源的整合与发展,特别是要加快推进东部地区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如石杨路中小学重点校舍建设启动至今已近十年,“十三五”期间应尽量完成。二是希望能够将学前教育三项工程具体化,让幼教资源能够尽量均衡。三是扇骨营、龙蟠·和园配建的幼儿园应尽快投入使用。四是应重视老年教育,办好老年大学。五是应充分考虑“区管校用”政策造成的教师职称评定困难等问题。
2、关于老旧小区,一是加快推进无物业老旧小区管理工作。二是秦虹小区范围内有多个老旧小区的非机动车棚年久失修,缺乏经费和统筹安排,政府应予以关注。三是加大对老旧小区的出新改造力度,不单单要出新立面,阳台污水处理也要考虑。
3、城市发展空间(陆地)狭小、拥挤,应综合开发好地下部分,形成城市发展立体空间,从而利于城市发展的良性循环。
4、2016年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只增加三家,600张床铺,力度不够,对老人的服务要做到位,加强长效性。
5、要整合、简化社区各类电子信息平台。社区减负后,纸质台账虽有所减少,但电子台账多达20多项,且要求比纸质台账更高,每天都需要录入,社工大量时间都耗费在电子信息平台的录入工作上,根本没有时间走入居民家中为居民提供面对面的服务。政府应予以重视,对社区的电子信息平台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以减轻社工的负担。
6、保障房、廉租房建设及危旧房改造应加大力度、落实到位。
7、应采取积极措施,消灭秦淮的贫困人口,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
8、应加快公益自行车的布点工作。
9、进一步加大对环境治理的投入力度。
10、更多地关注公共场所电梯的维护和安全。
(三)政府自身建设方面
1、充分利用科技平台及信息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增强群众的参政能力。
2、政府一些人员的工作作风有待改进。
二、对政府工作报告的意见建议
1、中宣部提出的全民阅读概念应在报告中有所反映。
2、2016年民生实事的表述应更加准确,第六项“健康养老服务”应是“健康与养老服务”,第九项、第十项是总结的口吻,而不是目标的语气,应更严谨一些。
3、教育优先发展的内容应有所体现,要体现出教育发展的思路和战略。
4、报告缺参照系,无方位系,即秦淮区在全市的位次没有说明。
5、报告中的一些数据比较绝对化,如创业人数720人。
6、报告中,“2016年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第三、坚持监管并举,着力在优化环境品质上取得新成效”中,“服务南部新城建设”内容中应增加“规划选址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三、对“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建议
1、应重视东部地区的配套设施规划,特别是要充分考虑商业设施的布局,这样既有利于方便居民生活,更有利于居民就业、提高收入,从而让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能更强一些。
2、对老城南文化休闲旅游区的位置区域表达上需要改进,目前的表述不能准确表达这一片区整个区域。
3、南部新城与荷兰相比,双方国情不同、理念不同,荷兰的做法在南部新城是否适用,希望能够提供更多的资料,论证用荷兰相关发展理念的适应性。
4、“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事项应与本区的财力相匹配。
南京市秦淮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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