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五”普法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6-08-03 浏览数:6882 【字体:

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孙智胜

2016726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议题安排,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对全区六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召开区法制办、区政法委(综治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建设房产和交通局、区征收办、区教育局、区司法局、秦淮公安分局以及部分街道、律师事务所、区属企业参加的座谈会,视察了区公证处、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南航附中;旁听了一起职务侵占罪案件庭审;还邀请了市司法局李华副局长对“六五”普法工作和“七五”规划工作作了专题解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形成了调查报告。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 “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2011年启动六五普法以来,各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认真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坚持普法规划与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步实施,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惠民相辅相成,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法律知识得到较为广泛普及,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逐步增强,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五年来,全区15家单位和15位个人先后受到省、市表彰,普法工作为秦淮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组织领导有力,有效推动普法工作全面开展

    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区十二五规划和年度法治工作目标体系,制定《秦淮区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出台《关于加强全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工作的实施意见》,区政府常务会每年都专题听取普法工作情况汇报,适时研究决策法治宣传、依法治理、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等工作。成立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区司法局作为普法牵头部门,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形成了相互协调配合的普法工作网络,坚持实行季度目标推进督查和年度综合考核,保证各项普法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围绕中心工作,坚持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有效融合

    一是服务企业,助推经济发展。统筹全区法律人才资源,组建专业的法律宣传服务团队,在创业创新园区设立法律服务站点,开展法企对接活动。采取多种形式举办企业负责人培训班,学习《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主动走进企业,协助做好劳动合同具体个案的解决,促进企业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2011年以来,共为全区各类企业开展法律培训120场次,组织法律咨询150场次,有效促进了企业的依法经营意识的提升。

    二是服务城市建设,助力环境治理。深度介入治乱整破、拆迁拆违等重大项目,以服务拆迁,维权参谋,积极参与,主动介入为原则,以创新的工作思路、优化的服务方式,将政策法规宣传到一线、法律服务保障到一线、各方利益维护到一线。3年来,共组织人员配合动迁拆违和司法强制搬迁496场次,安排法制宣传车在各拆迁现场开展法制宣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1800多份,组织专场法律咨询88场,确保城市管理与建设有序推进。

    三是服务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保障社会秩序。十八大召开、亚青会、青奥会、国家公祭日及每年的秦淮灯会等重大活动中,按照各专项指挥保障体系,强化公共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生产、市场秩序等法律法规宣传和行政执法,确保重大活动顺利进行。在突发重大事件中,安排专业骨干律师加入善后工作组,提供悉心周到的法律服务,使善后工作平稳顺利。

    (三)把握重点内容,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明显

    一是做好以宪法为核心的重点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宣传普及以宪法为核心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形成了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良好氛围。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逐步树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意识,提高运用法律处理问题的能力。

    二是做实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和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和完善人大任命和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公务员学法用法纳入“5+X”公务员能力建设工程和考核晋升评价体系;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初步形成了我区企业良好的法治氛围;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发挥校园主阵地作用,强化师德建设,将法治内容纳入思品课程,开展各类青少年法治实践活动;积极对流动人口进行法律宣传、提供法律服务,持续组织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法律走进新市民活动,六五期间发放流动人口各类普法物品10万余件,区法援中心办理农民工案件1600余件。

    三是做精法治文化品牌。高度重视法治文化的宣传教育影响,大力建设群众性法治文化场所,推动社区法治文化品牌建设,建立新传媒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将普法宣传与民俗文化有机结合,利用已有特色文化阵地,进行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收到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四)加强法治实践,社会治理法治水平不断提升

    全区紧紧围绕法治秦淮建设,强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基层依法治理,积极开展法治区创建工作,有力促进社会治理法治水平的提高。成立由区长担任组长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全面深化依法治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等制度,明确法制部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的规定,实行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管理,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考核持证率100%区法院推进审判流程全面公开,建成阳光执行大厅,促进执行工作规范透明,区检察院努力探索预防职务犯罪新思路,积极介入重大工程项目,强化法律监督。区司法局有效进行特殊人群帮教管控,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区公安分局强化禁毒宣传和涉毒人员管理,加大对各类常发性刑事案件的打击力度,全区社会治安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得到提升。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区“六五”普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改革不断深入,普法工作距离人民的需要、社会的需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一)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

    一是在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新形势下,广大人民群众信仰法律,崇尚法治的意识尚未全面树立,在有法不依和执法不公的现象仍然存在的情况下,少数干部和群众存在普法无用的想法。二是少数政府部门对普法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对本部门在组织普法中的职责不清楚,认为普法只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情,或者将普法工作当成软任务,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三是少数领导干部中,存在着普法工作搞多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工作就会越来越难做的错误思想。

    (二)普法理念需进一步调整

    一是侧重法律义务方面的宣传教育,对法定权利方面的宣传重视不够。普法工作中,不论是教育内容的设定、还是教育目的的追求上,多是把教育公民、法人如何履行法律义务、不得违法犯罪放在首位,而较少宣传享有哪些权利,如何来保障权利的实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法的实际效果。二是侧重法律内容的灌输,对法律素质的养成不够重视。认为普法就是对法律内容的传授,注重对法律的学习宣传,而忽视对法律理念和法治精神的传播,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信仰和法律素质的提升缓慢。三是以“教”为中心的传统法治宣传教育模式仍然占据主体地位。在灌输式、指令性计划式的法制宣传教育下,受教育者总是处在一个被动状态之中,参与互动力不足,较难达到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

    (三)保障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职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协调区委、政府的其他组成部门开展这项综合性工作,存在“小马拉大车”的问题。二是普法工作经费投入不足,没有达到省市要求的“苏南平均水平”,与兄弟城区相比也偏低。三是普法工作队伍建设不够。着重于执法人员的培训,对于普法工作专门的培训极少,基层工作人员的普法能力水平亟待提升。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学习思考,坚定正确的法治宣传教育方向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认真领会省、市“七五”普法精神和要求,紧扣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情,围绕区“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主动适应和服务新常态,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司法行政机关主导、各部门各司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为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秦淮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转变工作理念,改进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

    要树立“大普法”的工作理念,把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作为最好的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宣传教育既要体现共性,又要突出个性,在内容和形式上多元化,要努力使我区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呈现网络化覆盖、立体化推进、社会化分工、个性化发展的良好态势。要改进法治宣传教育的传播形式,改变传统的“静态”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利用各种现代传播手段,将法治宣传教育有机地融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之中。要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以便于公民掌握、满足公民需求为目标,在内容上符合公民的需要,在形式上更加生动活泼,易于公众理解和参与。

    (三)整合资源,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力度 

    区政府要切实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七五”普法精神和要求,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合理的工作经费保障标准,“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安排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同时要加强沟通协作,整合各自资源优势,形成普法合力,提升普法效率。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主体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各部门、各单位以及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要加强普法队伍建设,着重强化基层普法工作者的培训指导,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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