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淮区2015年财政决算及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6-08-08 浏览数:13706 【字体:
区人民政府:

2016726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5年秦淮区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秦淮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关于秦淮区2015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会议批准了秦淮区2015年财政决算,批准了区财政局副局长尹溢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秦淮区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认为,2015年区政府及其财税部门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力度持续加大,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更趋科学合理,财政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财政运行总体良好。区审计局对2015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依法开展审计监督,重点查找了预算执行、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从细化项目预算编制、完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及“三公”经费管理与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财税工作在过去的一年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经济形势严峻复杂,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部门预算执行监管力度有待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仍需加强;部分单位有违反财经制度的现象,基层财务工作水平有待提高;财政决算工作尚需进一步深化细化,预算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对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会议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完善预算体系,强化预算编制。要按照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的要求,在继续提升公共财政预算水平的同时,不断完善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要提高预算编制水平,进一步深化细化部门和街道的预算编制工作,早编细编2017年区级预算,清理归并部门的相关工作经费,全面细化街道的预算编制。

(二)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绩效。要注重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细化财政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并落实到具体部门,提高其使用的准确性和针对性。要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将有限的财政资金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改善民生等关键环节倾斜。要重视并科学组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工作,推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考评和追踪问效,实现从重分配重管理转变。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加大审计力度,增强审计监督实效。要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开展审计,特别是要对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审计力度,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对一些苗头性问题,要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向有关单位反映,预警潜在风险。区政府对审计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政策性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加以防范;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区政府要在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政府予以研究,并于收到此审议意见书后20日内,将落实审议意见的责任部门、责任人,以及具体的处理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今年年底前,区政府要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专题报告。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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