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6日南京市秦淮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南京市秦淮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吴焱同志代理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