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莉、孙百军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6 浏览数:19412 【字体:
区人民政府:

秦政发201763号文收悉,经2017314日南京市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

  莉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

孙百军同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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