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政发〔2017〕63号文收悉,经2017年3月14日南京市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
康 莉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
孙百军同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