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秦检字〔2017〕6号文收悉,经2017年3月14日南京市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免去:
吴建忠同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牟宗超同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 源同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陈路宏同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