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叶增生同志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9 浏览数:13749 【字体:

区人民政府

秦政发2017181号文收悉,经2017728日南京市秦淮区第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次会议表决通过,

免去:

叶增生同志南京市秦淮区金融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南京市秦淮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728

[返回首页] [返回上一页]
关键词Tags:
上一条: 关于印发《秦淮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机关 工作人员履职监督清单》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叶国华免职的通知

网站地图 | 总访问量:58315534 次
主办单位: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 技术支持:南京标杆科技
网站备案号:苏ICP备202103279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