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孙丽同志辞去南京市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区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南京市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