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
宁秦法〔2017〕50号文收悉,经2017年9月21日南京市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以下107名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丁夏、丁晓伟、王长明、王四辈、王龙芹、王兴、王和、王海、王素华、王艳陵、冯亚琴、卢松、叶新江、甘继勇、白玲、任重远、刘小冬、刘亚萍、刘丽、刘建明、刘玲、刘素贞、刘惠芹、孙红兰、孙红霞、孙丽萍、朱永昇、朱美兰、朱斌、许萌君、许震、严腊英、何春琳、吴宁、吴兴存、吴晓燕、张丽萍、张学兰、张思玲、张春华、张爱珍、张艳、张敏、张梅、李兰凤、李亚宁、李欣、李敏、杨国翔、杨家英、杨慧杰、汪国强、汪悦、汪琴、沙友娟、沙黎、谷建华、陆道维、陈宁、陈先艳、陈志平、陈春玲、陈秋芬、陈美芳、陈群、周巧珍、周桂萍、尚加杭、林世静、郑念念、俞泉、姚敏、洪滨、胡连霞、倪犁、唐宏玉、夏辉、徐丽琳、徐玥、贾武斌、贾竞、郭进、钱红漫、钱素玲、陶瑛、高晓红、高敏、戚玉玲、曹秋虎、曹健、梁永衍、章勇、黄晓宁、龚健、葛昕、董家富、谢艳、韩工、韩其华、解燕、廖元杰、缪建明、蔡志良、颜华、薛卫红、戴士江、戴琦。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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