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
宁秦法〔2017〕60号文收悉,经2017年11月28日南京市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免去:
江志国同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执行局执行裁决庭庭长职务。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