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23 浏览数:9058 【字体:

秦淮区人民法院院长    

20181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区法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履行司法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区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3427件,办结19260件,同比分别上升4.17%和4.5%。

一、履行司法职能,依法服务发展大局

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审结故意伤害、抢劫、盗窃等案件444486人,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继续加大对醉酒危险驾驶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审结危险驾驶案件392件,同比上升120.22%,切实维护公众出行安全。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26件,同比上升188.89%。严厉打击网络电信诈骗案件,审结了涉案人员达30人的柬埔寨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111人。继续探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方式,寓教育、引导于审判之中,加强判后帮教,促其改过自新,审结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0件,对5名未成年人适用缓刑。审结全国舆论高度关注的“620宝马案等重大敏感案件,及时公开审理过程,用透明、公正的态度积极回应社会对法院审判的关切。

践行服务型司法,保障中心工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破产案件的审理,规范执行与破产衔接程序,畅通执行中资不抵债企业进入破产程序的渠道,依法受理破产案件12件,以法治手段健全优胜劣汰的市场退出机制。加大金融债权保护力度,审结金融借款、信用卡、融资、票据等案件1914件,并针对审中发现的问题,向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发出司法建议8份,促进金融监管规范和金融秩序稳定。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204件,标的额达15.44亿元,在保护合法借贷关系的同时依法制裁高利贷等不法行为。成立旅游巡回法庭,集中审理涉旅游、生态、文化发展等民商事案件,为我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保驾护航。支持 全面停止有偿服务重大改革妥善审理执行涉军停偿案件35。坚持以政策引导,以情理支撑,以法律保障,兼顾公共利益和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公正、高效处理与南部新城建设、地铁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土地房屋征收案件,依法准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10件,依法裁定准予先予执行8协助参与涉及常家圩地块的征收扫尾工作,促使在省市法院的10余起关联案件全部撤诉,有力保障了南部新城征收工作的开展

强化定分止争,保障民生权益。审结婚姻、继承、析产等家事纠纷1216件,加大调解力度,促进家庭和谐,家事案件调撤率为64.56%;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及时发出13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审结的民政局申请撤销监护资格案等3件案件入选南京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十大典型案件。审结相邻关系、物业纠纷等易发、多发的矛盾纠纷607, 及时衡平利益,修复受损的人际关系,在审理五老村街道4件因邻居失火导致财产受损案件时,法官多次现场勘验,促成双方调解,并主动引导周边其他未起诉住户一并解决纠纷,做到了案结事了。审结建设工程合同、房屋买卖、租赁等案件989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结劳动纠纷案件1018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促进企业依法用工。审结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人身伤害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947件,切实保护当事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审结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190件,依法规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维护正常的消费关系,审结的预付式美容卡消费纠纷案入选江苏省消协2016年度支持诉讼典型案例

加大强制力度,攻坚执行难题。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着力提高执行成效,执结各类案件5078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4.8亿元。积极争取理解支持,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力支持法院实现率先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目标,全区共同参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格局初步构建。加大财产查控力度,充分运用网上查控平台,查询到被执行人存款6.5亿元、房产2265处、车辆2772台。加大信用惩戒和执行威慑力度,将6382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全国联网的数据库,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出境150人次,限制高消费1808人次,采取司法拘留343人次、拘传360人次、罚款15.67万元,对31名被执行人以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已判决1人承担刑事责任。积极组织涉民生、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共开展集中执行138935人次,集中执行到位金额673.93万元。加大财产处置变现力度,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上传拍品429件,成交364件,成交金额11.51亿元,平均溢价率40.44%,成交金额和溢价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区法院在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竞赛活动中名列第二,执行局被授予全省法院执行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二、坚持司法为民,回应群众司法需求

完善便民举措,保障群众诉讼权利。落实立案登记制,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起诉,及时受理,对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依法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加强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将实体诉讼服务中心的职能延伸到互联网上,人民群众登录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就可以像到法院一样,进行网上立案、递交证据材料、约见法官、判后答疑等与诉讼相关的活动,网上立案5592件,提供相关法律服务1.5万人次。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充分保障弱势群体诉讼利益,为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5.23万元,向326名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78.78万元。畅通当事人申请再审渠道,坚持诉访分离和化访为诉相结合,对当事人的信访、申请再审和申诉,凡符合法定条件的,一律依法立案审查,受理申诉复查案件272件,决定再审8件。坚持解决问题和依法终结相结合,省、市交办的重点信访12已化解1终结1件,导入法律程序3

深化司法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推进审判流程公开,通过网站、短信、微信等多渠道推送案件立案、审判、执行环节的流程信息,当事人也可凭案号密码,在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或立案大厅自主查询立案时间、承办法官、开庭时间、审理进度等流程节点信息。推进庭审活动公开,实现网络庭审直播常态化,网络庭审直播案件517件;继续开展邀请万名群众进法院活动,实行网上预约旁听庭审制度,将法院的庭审安排公布在互联网上,让人民群众自由选择预约,共计1.2万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旁听庭审、监督工作。推进裁判文书公开,除法定不上网的案件外,其他裁判文书一律在互联网上公开,在网上发布裁判文书7794,居全市法院前列。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互动合作,积极拓展新媒体公开渠道,在法院微博、微信以及网站上发布法院重点工作、重大案件审理情况等信息千余条,在报刊、电视等媒体上发布案例170余篇,宣传了法治理念,促进了群众尊法、守法。《人民法院报》以走出司法为民新路径为题,专题报道我院微信工作。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夏令营”等活动,共有1.5万名学生接受法治教育。

落实陪审制度,保障群众司法参与权。开展人民陪审员换届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区司法局的支持下,严格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等程序,按照员额法官1.5倍的标准,选任了107名新一届人民陪审员。深化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功能,进一步健全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错时参审、实质参审等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发言权和异议权,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实效。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862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为95.6%

三、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推进人员分类管理,让优秀人才成为审理者完成首批员额法官的遴选和增补工作,将在综合部门任职的员额法官全部调整至审判一线办案。目前,全院74名员额法官中,35岁以下的占14.08%35-50岁的占70.42%50岁以上的占15.49%,全部具有本科学历,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占47.3%,基本实现了把审判权交给优秀法官的改革目标。以案件数量和案件权重测算指标为依据,合理确定各审判部门员额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的配置,并按照一审一助一书的模式组建员额法官审判团队。将24名因未入额而转任法官助理的年轻同志编入院庭长的审判团队,让他们在院庭长的指导下从事审判事务工作,既保证审判工作高效开展,又促进后备力量的培养。建立审判团队后,全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60.27件,同比上升55.29%

落实司法责任制,实现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完善院庭长办案机制,提高院庭长的办案任务,明确疑难复杂案件优先由院庭长办理、发回重审案件原则上由院领导办理的要求,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制度化,使优质审判资源重归审判一线,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院庭长办结案件5725件,同比提高129.37%。制定审判长、合议庭成员和独任法官权力清单,明确合议庭与独任法官对审理的全部案件负责,全年只有170件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占审结案件的0.88%,其余99.12%的案件均由合议庭或员额法官定案。规范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权行使方式,院庭长不再签发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只能通过公开的网上办案平台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管理有据,监督留痕。完善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度,严肃追究办案瑕疵责任,对审判工作中存在瑕疵并造成一定后果的3名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通过努力,全院审判质效水平保持良好状态,改判发回重审率为2.54%,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为79.16%,均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健全繁简分流机制。坚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工作思路,推进刑事、民商事、执行等工作领域的繁简分流。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试点,对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的案件简化程序、从轻处罚。共审结认罪认罚案件652件,其中适用速裁程序审结528件,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比其他一审刑事案件缩短26.14天。对民商事简单案件和复杂案件在立案时进行分流,由速裁庭审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及信用卡、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简单案件,简化案件送达、庭审等程序,强化诉讼调解,实现简案快审。速裁庭共收案2920件,结案2894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调撤率为71.6%。探索执行工作繁简分流机制,建立集约化执行模式,实行有财产与无财产案件分类执行,执行繁简分流改革工作经验入选南京市政法工作创新成果并在全省法院推广。

四、落实从严治院,不断提升队伍素质

加强思想教育,坚定队伍理想信念。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党员干部走千企进万户、助发展促富民大走访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坚定法治理想信念,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实践者和捍卫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坚定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切实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加强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综合能力。注重业务培训学习,组织参加员额法官、政法大讲堂等各类培训60余次。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共建实践教学示范基地和审判理论培训基地,由法律学院定期选派学者赴法院进行理论培训,提升法官理论水平。加强对青年法官的培养,建立青年法官研究会定期开展司法理论和实务研讨活动,并组织青年法官到八一医院、市交通局等单位授课,增强青年干警综合素质。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司法调研,30篇论文在市级以上学术征文比赛中获奖。其中,《网络司法拍卖中保证金适用之探讨》荣获第八届中国执行论坛一等奖,《基层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类型化研究》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重点调研课题。

加强作风建设,打牢队伍纪律基础。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严格纪律、严肃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对全院案件进行批量抽查,及时发现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司法行为不规范、作风不扎实等问题,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处理、整改。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开展廉政风险点集中排查活动,针对梳理出的审判、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问题的廉政风险点,着力构建“不能为、不愿为、不必为、不敢为”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坚持严查严究,对1名干警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了查处

加强履职保障,切实维护法官权益。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俞家巷办公地点改造出新工程顺利推进,并按照智慧法院建设的要求,科学设计信息化建设方案,确保俞家巷办公点投入使用后能够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需要。加强法官权益保障,对在上诉状中辱骂法官、妨害民事诉讼的封某处以5万元罚款。帮助新入职干警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组织干警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增强法官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五、自觉接受监督,有力促进法院工作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和双定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执行、未成年人审判、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办结区人大转交信访事项16。开展集中专访代表联络月等活动,访代表325人次,邀请代表视察162人次,邀请代表旁听庭审、监督执行209人次,开展座谈等活动9次。代表对法院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基础建设以及司法规范化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力促进了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

自觉接受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区政协通报工作,配合开展金融案件审判、涉诉信访工作视察调研,邀请政协委员旁听评议案件4次。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受理检察建议案件7件,立案复查6件,决定再审2件。主动向社会各界通报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10场;拓宽监督渠道,通过向当事人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律师座谈会等方式,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区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区法院被省法院、省人社厅授予全省优秀法院称号,被市法院授予全市先进法院称号,并涌现出个人二等功荣立者、 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等先进典型。这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我代表区法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办案数量不断增加,保持审判工作良性循环的压力更加突出;少数干警司法能力不强,做群众工作、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极少数法院干警作风不文明、行为不规范、工作不细致,不遵审判纪律、司法不廉洁的问题仍然存在;法官超负荷工作,法院人员流失,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解决执行难问题需要进一步推进,等等。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一年,人民法院的任务将更加繁重,人民群众对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要求更高。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建设现代化服务型法院为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强富美高新秦淮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更加自觉地依法服务中心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在区委领导下开展审判执行和司法改革等工作,确保法院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主动将司法工作融入全区工作大局,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商事案件,促进和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妥善处理涉及南部新城建设等案件,为城市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更加有力地保障民生权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依法严惩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刑事犯罪,保护财产安全。依法妥善办理婚姻家庭、食品和药品安全、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权益案件,运用司法职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持续强化执行攻坚,落实好《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实施意见》,力争率先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推进信息化和审判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使群众全面享受到大数据时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三是更加扎实地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司法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和错案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审判权在有效监督下公正高效行使。健全以法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进一步推动院庭长办案制度化常态化,健全司法业绩科学考核评价体系。积极争取支持,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探索与诉前调解程序、小额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相配套的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提升审判效率。

四是更加严格地抓好队伍管理。坚持以法官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培育公正、严明、亲和、耐心等良好的司法作风。以提升裁判能力为重点加强培训工作,着力提升法官公正司法能力。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违法违纪的举报投诉,坚持有诉必查、查实必处、处理必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完善职业保障机制,努力解决人才流失、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等问题

五是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各界监督。继续增强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意识,完善代表联络机制,创新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方式,认真办理审议意见、建议和提案。主动接受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继续邀请群众进法院,通过民生工作站、网上院长信箱、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建设强富美高新秦淮作出应有的贡献!

 

 

 

 

 

 

 

 

 

 

 

 

 

 

 

 

 

关于《秦淮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相关用语的说明

 

1. “620宝马案2015620日下午,被告人王某驾驶一辆宝马牌轿车高速行驶,在石杨路与友谊河路交界处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马自达轿车,致车内一男一女不幸身亡,该案随后受到社会舆论广泛关注。今年41日,我院判决王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见《报告》第2页第8行)

2. “涉军停偿案件:2016年,中央军委出台通知,要求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涉军停偿案件就是涉及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的案件。(见《报告》第2页倒数第3行)

3. 定分止争:语出《管子》,即确定名分(权属)、止息纷争之意,强调定分是止争的前提,只有确立了权利的归属,才能防止纠纷的发生。(见《报告》第3页第5行)

4. 人身安全保护令: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防止家庭暴力继续发生,根据当事人申请,法院依照《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发出的禁止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的具有强制力的裁定。(见《报告》第3页第8行)

5. 民政局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本案中,被申请人宋某在李小某父亲李某去世后,作为亲生母亲,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6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李小某生活无着。玄武区民政局认为宋某不再适宜继续履行监护职责。我院于今年5月判决撤销宋某对李小某的监护资格,并指定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担任李小某的监护人。(见《报告》第3页第9行)

6. 预付式美容卡消费纠纷案:本案中,消费者刘某在某美容公司办理了美容充值卡,后因病无法做任何美容项目,被告某美容公司却以其美容服务债权债务已一并转让为由,拒绝退卡。我院最终判决该美容公司退还美容卡余额并支付利息。(见《报告》第3页倒数第5行)

7. 溢价率:拍卖溢价率是指拍卖成交价与拍卖底价(起拍价)差额占拍卖底价(起拍价)的百分比。(见《报告》第4页第12行)

8. 院庭长办数:指院长、副院长、正职庭长办理的案件数量,如包含副庭长办理的案件数量,则我院院庭长共结案件9333件,占全院审结案件总数的48.46%(见《报告》第7页第3行)

9.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被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能够自愿如实供述罪行,同意公诉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见《报告》第7页倒数第7行)

10. 小额诉讼程序:为及时化解矛盾,提高诉讼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起诉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低于全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以下的民商事案件,简化程序,实行一审终审。(见《报告》第7页倒数第3行)

    11. 执行工作繁简分流机制:在执行局设立快执团队和强执团队,受理执行案件后,首先由快执团队,集中送达执行通知书与财产报告令,已保全或查找控制到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简单案件,由快执团队快速执行;查找控制到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案件,在由快执团队及时采取查封、冻结以及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后移送强执团队实施。(见《报告》第8页第2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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