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7-12-03 浏览数:7074 【字体:

秦淮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1128日在区机关举行,会期半天。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金辉,副主任夏东宁、邹建国、张立龙和24名委员出席了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宗宁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金丹捷,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建勤,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区监察局、区政府办、区建设局负责同志,区审计局、区文化局、区卫计局履职报告人,区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街道人大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邹建国副主任主持。

会议讨论决定了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发改局局长祁寿康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秦淮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和区财政局局长李慷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秦淮区2017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以及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潘杰勋作的相关审查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秦淮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的决议》和《关于批准秦淮区2017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宗宁虎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秦淮区2016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潘杰勋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要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将此项议题的审议意见进行汇总,交由区政府研究处理,区政府要及时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和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区人大常委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孙如汉、区文化局局长赵久明、区卫计局局长金宝强作的履职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会议采取电子表决方式,对履职报告人履职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要求,履职报告人要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讨论通过了《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南京市秦淮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整理

201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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