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南京市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请示
 发布时间:2017-11-01 浏览数:13595 【字体:

中共秦淮区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现将召开南京市秦淮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二届七次全会决策部署,围绕 “保护更新老城、开发建设新城总体格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动员全区人民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秦淮而努力奋斗。

二、组织机构

成立大会秘书处,负责大会期间日常工作。秘书处下设秘书、组织、宣传、议案、后勤、维稳6个组,负责大会期间的各项具体事务。

三、建议会议时间及地点

建议会议安排在20181月上旬召开,会期。大会会场及分组讨论地点安排在太平南路69号区机关内,开幕式会场另行安排。

 四、建议会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秦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秦淮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秦淮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秦淮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秦淮区2018年区本级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议秦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秦淮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

当否,请批示。

                           

中共南京市秦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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