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秦政发〔2018〕87号文收悉,经2018年5月30日南京市秦淮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
易 龙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免去:
缪 宏同志南京市秦淮区监察局局长职务;
郑焕强同志南京市秦淮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