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金燕个人履职报告
 发布时间:2018-06-07 浏览数:20682 【字体: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个人履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个人履职情况

20135月,我被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自任职以来,分管公诉、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2017年4起,分管公诉部。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院党组及检察长的带领下,我立足秦淮“特而精、最南京”目标追求三中心一高地发展定位,紧紧围绕保护更新老城、开发建设新城总体格局,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扎实开展分管工作,带领干警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检察任务。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

我始终坚持“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做到“四个服从”,以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政治理论,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新修订的内容,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用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用党章规范指导言行,不断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宝库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坚定不移地做宪法的信仰者、实践者、维护者,深刻认识、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宪法修改的重大决策。同时,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检察职业道德根植内心,把检察业务知识学习与政治理论学习结合起来,遇到定性难以把握的疑难复杂案件,能运用法律知识和检察业务指导办案实践,自觉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对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严把案件审查起诉关,力求不枉不纵、客观公正,努力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

(二)认真履职,全力抓好各项分管工作

作为副职,我始终摆正自己的位置,切实当好一把手的参谋助手,坚持到位而不越位、服从而不盲从、分工而不分家,既敢于担当又坚决反对各行其是,既积极做好分管的各项工作,又坚决维护班子的集体领导,既积极参与班子议事和决策,又坚决执行党组决定,与干警同甘共苦。

在分管公诉工作中,紧紧围绕“指控犯罪有力、诉讼监督有效、社会治理有为”的总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创新工作机制方法,公诉部门荣获南京市检察系统“巾帼文明岗”、秦淮区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是严厉打击严重暴力、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2013年至2017,共受理一审公诉案件46376027人,提起公诉42345413人,其中,抢劫、强奸、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绑架等暴力犯罪案件478825人、涉枪案件1016人、毒品案件753797人、职务犯罪案件5270人,有罪判决率100%。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12件16人。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全程参与指导案件办理,并设立联络小组,建立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提前介入1233人,起诉319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2017以来,依法不起诉110人。

近年来,办案数量激增,2017年受案量比2014年增长85%。我带领干依法起诉中纪委交办的人民大学招生领域行受贿窝串案市首起利用QQ群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涉案金额超百亿元的易乾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最高检与公安部联合督办的“9.20”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在办理“9.20”跨国电信诈骗专案时,指派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组成专案组,审查卷宗86册,制作审查报告280余页、18余万字,在45天内高效完成了审查起诉30名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并仅用6小时完成了原定3天的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于舆论高度关注的“6.20”宝马案,多次与区法院开会协调,做好出庭保障预案和舆情监控工作,庭审前后未发生网络舆情。在疑难复杂案件中引入专家论证机制,对全国首例利用干扰百度关键词搜索排名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提起公诉,被正义网、人民网、新华网等十余家主流网站转载报道,推动了类似新类型案件的有效查处。办理的最高检及全国人大代表高度关注的“东阿阿胶”案,一方面依法精准打击民生安全领域涉药犯罪,另一方面安排组织人员远赴湖南长沙当面听取和回应全国人大代表关切,营造保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工作,促进公正司法。认真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强化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的监督,加强对非法取证线索的调查核实和监督,启动非法证据排除案件14件,排除讯问笔录7份,排除搜查笔录2份,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构建以抗诉为龙头的审判监督格局,加强对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的监督力度,确保抗诉效果,2017年抗诉36人,2018年截至目前已提出抗诉33人。

三是护航区域金融发展。立足新秦淮省、市金融机构集聚、金融产业发达的区位优势,推进涉众金融犯罪打击、金融风险源点排查、金融管理创新三项重点工作,助推金融高地建设。共审查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07件222人。注重提升干警对该类案件矛盾的发现、解决能力,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做好风险研判,耐心听取群众意见,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做好释法说理和情绪疏导,并联合区法院、公安等部门共同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为数千名被害人挽回损失,保障金融秩序和投资安全,为产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四是着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部署,创新办案模式,设置速裁案件办案组,确立速裁案件受理关口前移机制,探索动态周期轮案机制,开通绿色通道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建立集中移送起诉集中审查起诉集中开庭审理办理机制,缩短办案期限,提高办案效率。在总结速裁程序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探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创新设计了十种常见罪名的表格式审查报告,实现案件繁简分流。与区公安分局会签《关于对部分轻微刑事案件实行刑拘直诉办理机制的规定》,加快案件流转效率。会签《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衔接机制(试行)》,保障未成年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顺利推行。与区司法局会签《关于值班律师参与检察机关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办法》,落实签署具结书律师在场的规定,及时提供相关法律帮助和解答,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2017年以来,共适用认罪认罚案件939件1035人,占起诉案件数62.73%。(2017年715762人,占起诉数61.32%认罪认罚制度秦淮模式得到市检察院认可并在全市推广。

在分管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始终坚持“双向保护”的理念,以“护苗行动”为工作平台,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共受理未成年审查逮捕案件4054,提起公诉72件91人,不起诉24人。支持起诉的全省首例撤销监护权案件,被评为南京检察机关保障民生十大典型案件。制作的法治宣传微信作品获全省检察微信公众号“十佳微信作品 ,成为全市检察机关唯一获奖作品。未检部门被共青团南京市秦淮区委员会评为“青年文明号”、关工委常年被市关工委评为南京市政法系统“四好”关工委先进集体(20122017)。

一是创新开展异地考察帮教制度。23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工作74次,均顺利回归校园、社会,无一人再犯罪。在全省首创异地协作帮教机制,出台《实施细则》,先后与陕西等5检察机关建立协作关系采取实地与远程相结合的考察方式助推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该创新做法被最高检在全国推广。

二是注重办案社会效果延伸。结合“父亲打死女儿”案开展走访调研,联合派出所、区妇联“舒心坊”开展心理疏导,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栏目开展专题报道。推动建立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制度。针对校园欺凌事件开展的系列工作被教育部司长高度评价。联合社工机构阳光三人行工作室关爱未成年人的做法受到民政部副部长肯定。

三是着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召开全市首例附条件不起诉听证会,充分听取代表专家等意见,作出科学决策。与区公安分局会签《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衔接机制(试行)》,做到未成年人案件百分百提前介入、全程监督。会同区司法局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向57名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制度,开展心理干预88次,犯罪记录封存53人,对5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救助金20000

四是认真开展法制宣传建立预防体系。在全市率先与区教育局会签方案,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法治宣传活动。共开展校园法治教育180余次,受教育学生3.4万余人,发放法治宣传手册4500余册。与三个社区、两所学校共建“零犯罪”阵地,完善学校法治教育体系共建和谐健康的社区环境。在省戏剧学校成立(青)少年法学院,联合编创的法治情景剧,入选省文化厅2017年江苏省艺术基金项目。

(三)严格自律,自觉接受监督保持清正廉洁

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凡属重要问题、重要事项和重要情况都按规定及时向组织请示、报告。与人大代表保持联络和沟通,及时听取其意见和建议,努力改进检察工作。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开庭10余次,积极回应全国人大代表关切的案件,及时通报。区人大常委会对我院开展《未保法》执法检查时,采用沙盘疗法等心理干预方式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做法得到检查组的赞扬。在“秦淮人大”微博现场直播专题询问会上,我就代表委员们提出的司法辅助体系建立等问题,从五个方面阐述了检察机关如何整合各方力量,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帮教挽救,受到代表委员们的高度评价和网民的热情点赞。

严格落实对分管队伍的主体责任,狠抓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五个过硬的检察队伍。在南京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比赛中,连续三届蝉联“团体第一名”,三人获得“十佳公诉人”荣誉称号。公诉科长被评为区“十大女杰”和南京市劳动模范,一名干警被授予区首届“十大杰出青年”称号。未检干警获得全省首届未业务竞赛标兵、全市未检办案能手、南京市青年岗位能手、全市检察机关平安创建先进个人等荣誉。

在党风廉政方面,严格履行责任,带头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按制度办事的意识,做遵守纪律的表率。自觉践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模范遵守最高检、省、市检察院廉洁从检各项要求。本人及分管的科室没有出现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情况,没有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等宴请、送礼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1、学习的全面性,系统性不够。平时工作中对政治学习抓得不紧,学的不够深入,业务学习只重实用性,系统理论的学习不够深入,挤时间学和坚持学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学习与工作的创新发展结合得不紧密。

2、工作创新引领还需加强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取得后,自认为作为副职,主动性不够, 如何更好地发挥模范院的标杆引领作用思考不够、深入研究不多。

3、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仍需提高走进群众不够深入,结合司法办案服务群众,主动化解矛盾纠纷有待提高,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法有所欠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在学习政治理论、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的同时,还要学习互联网、人工智能的方面的知识,学习中央司法改革新动向,继续坚守办案一线,努力提高领导能力和法律监督能力。

2、进一步转变理念,促进阳光司法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实体与程序并重,保障律师的职业权利和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办理的案件都要通过“两微一端” 及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向社会公开,保证案件的公开透明。

3进一步强化监督,加强与区人大和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牢固树立“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受人大监督、对人大负责”的意识,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到检察院视察工作,对重大案件的受理等将主动以专题的形式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或汇报。定期走访、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力争取得人大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十分感谢区人大常委会对我的关怀,也倍加珍惜这次履职评议机会。我一定认真对待区人大常委会对我的监督和评议,虚心接受批评、建议,切实加以整改,为检察事业发展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返回首页] [返回上一页]
关键词Tags:
上一条: 关于印发《秦淮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机关 工作人员履职监督清单》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印发区法院副院长刘斌同志履职报告的审议意见及满意度测评结果的通知

网站地图 | 总访问量:57899878 次
主办单位: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 技术支持:南京标杆科技
网站备案号:苏ICP备202103279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