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检察院:
根据《关于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区法院副院长、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实施办法(试行)》及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安排,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金燕同志开展了履职评议,听取和审议了金燕同志的《个人履职报告》,并采取电子表决方式,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现将对金燕同志履职报告的审议意见和满意度测评结果印发给你们。
附件:1.关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金燕同志履职报告的审议意见
2.金燕同志履职情况测评结果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6月1日
附件1:
关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金燕同志
履职报告的审议意见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区法院副院长、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实施办法(试行)》,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金燕同志的《个人履职报告》,并进行了审议。主要审议意见如下:
一、履职情况
金燕同志自2013年5月被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区检察院党组的各项决议决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公正司法,扎实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业绩。
一是注重学习,履职意识强。能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熟练运用所掌握的法学理论、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指导检察业务,自觉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严把案件质量关,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理案件,努力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
二是工作勤奋,业务能力好。面对逐年增加的案件,坚持靠前指挥、一线指导办案,团结带领分管部门干警迎难而上,攻坚克难,严厉打击暴力、黑恶势力犯罪及多发性侵财犯罪,成功高效办理多起大案要案和舆论高度关注案件。严厉打击涉众金融犯罪,保障金融秩序,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强化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以及非法取证线索的调查核实和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三是积极创新,工作有成效。推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创新办案模式,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创新设计常见罪名的表格式审查报告,实现案件繁简分流。与秦淮公安分局和区司法局会签系列相关文件提升办案效率,认罪认罚制度“秦淮模式”得到市检察院认可并在全市推广。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创新开展异地考察帮教制度,被最高检在全国推广。在全市率先与区教育局联合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法治宣传活动,会同区司法局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队伍,着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四是严格管理,带过硬队伍。坚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上级检察院廉洁从检各项要求,狠抓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公诉部门荣获南京市检察系统“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连续三届获得市“十佳公诉人”比赛团体第一名,三人被评为市“十佳公诉人”,一人被评为南京市劳动模范。未检部门在省、市评比中获得多项荣誉,先后被评为“青年文明号”、“四好”关工委先进集体。
二、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方面
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学习创新。针对司法体制改革后检察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司法业务和信息技术等新理论、新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领导能力,深化对司法体制改革的思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使分管的各项工作再创佳绩。
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做好检察机关服务群众的工作。加强对检察工作的宣传,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理解、支持检察工作,同时加强与群众的联系,了解广大群众对检察工作的需求,有效落实各项司法为民举措,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参与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质量和效果。
以上审议意见,请金燕同志认真研究落实,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在征求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意见后,于2018年8月6日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
附件2:
金燕同志履职情况测评结果
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应到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33名,实到28名。通过电子表决,金燕同志:满意票28票,基本满意票0票,不满意票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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