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府“七五”普法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8-07-03 浏览数:20692 【字体:

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晓鸣

2018622

主任、各位副主任: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议题安排,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在分管领导带领下,对区政府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召开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红花街道、壹城集团、市第五初级中学,光华路街道银龙花园社区、江苏宁联律师事务所参加的座谈会,视察了苜东街法治文化长廊和钓鱼台小学青少年法治安全教育体验中心,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形成了调查报告。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 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启动普法以来,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坚持普法规划与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步实施,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惠民相结合,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衔接法律知识得到较为广泛普及,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为秦淮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组织领导有力,推动普法持续深入开展

充分调研科学制定区“七五”普法规划,并纳入区“十三五规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区政府常务会每年专题听取普法工作情况汇报。区法宣办每年根据上级精神和区情实际,对“七五”普法规划进行目标分解,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使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扎实推进。完善普法工作网络,成立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和区、街两级普法联络员队伍。落实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全区36家重点单位普法责任清单,通过通报、联席会议等措施予以督察。落实法官、检察官、律师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

(二)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服务企业,助推创新驱动成立区企业法律顾问团,在白下高新区、晨光1865产业园等园区设立法律服务站点,开展法企对接,举办重组购并、企业上市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讲座咨询,助力企业创新发展,为各类企业开展法律培训法律咨询,着力打造秦淮法治软环境二是服务城市建设,助环境治理在地块征收、道路新建拓宽、背街小巷出新、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等工作中,实行普法先行,依法办事,将政策法规咨询会、法律关系梳理会、法律权利确定会、执法行动认定会等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必要程序,确保城市管理与建设有序推进。三是服务重大活动,保障社会秩序G20杭州峰会、十九大召开和每年的两会秦淮灯会、国家公祭日等重大活动中,强化公共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生产、道路交通等法律法规宣传和行政执法,确保重大活动顺利进行。

(三)把握工作重点,推进普法取得实效

一是做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宣传普及以宪法为核心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形成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群众逐步树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意识。二是稳步推进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会议学法法治讲座等制度;坚持和完善人大任命和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检查。着力抓好大型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主动对接各园区、功能板块,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发挥校园主阵地作用,将法治内容纳入思品课程和教学大纲区法宣办连续三年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常态化开展农民工法治教育,为农民工在进城务工、劳动保障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三是着力加强普法阵地建设。苜东街法治文化长廊等3处阵地被命名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富丽山庄法治文化广场等6处阵地被评为市级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全区各单位普遍建立学习室、法治走廊、廉政长廊等场所。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区政务微博秦淮发布“秦淮普法”、“秦淮廉韵”等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普法宣传和反腐倡廉信息。全区每个社区均建立由律师担任群主的“法润民生”微信群,开展法律服务。

)加强法治实践,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全面落实《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试行)》、政府信息公开、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等制度,成立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区法院建立审判责任终身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区检察院制定检察官职权清单、检察权运行实施细则等规定,秦淮公安分局加大对各类发性刑事案件的打击力度,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开展“村规民约”法律体检,全区107民生工作站司法行政工作站均有律师参与2016年和2017年区 “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各街道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将执法检查的相关工作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收到较好效果。

二、存在问题 

“七五”普法开展以来,全区“七五”普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改革不断深入,当前的普法工作人民群众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之间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问题,应加以重视

普法针对性需进一步增强。少数部门和单位对普法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将普法工作当成软任务,普法形式缺乏创新,普法内容针对性不强,群众参与程度不高。

二是经费保障需进一步加强。根据《江苏省七五普法考核验收办法》(苏法宣办[2017]1号)规定,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拨付标准须达到年人均2元,目前我区普法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并且缺乏相应的增长机制。

三是重点对象的普法需进一步加强。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和改革的逐步深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多,学习、宣传、实施法律法规的任务更加繁重,向重点对象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紧迫性更加凸显。

三、几点建议

(一)注重创新,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实效

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贵在创新实干、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履行普法属地管理与部门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推动典型案例发布和宣讲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使行政、执法、司法、法律服务过程成为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进一步推进普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各种现代传播手段,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互动性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针对群众需求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寓教于乐的法律服务,切实增强普法工作实效。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重点群体的普法工作

当前的法治宣传教育仍然要突出重点,结合特定群体的特点,因人而异开展工作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始终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培养全社会法治意识的“重中之重”。 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坚持文明执法公正司法,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循序渐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不断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企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法律风险防控宣传,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诚信守法意识。

(三)多措并举,进一步提升普法工作保障水平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涉及面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政府主导和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区政府应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大普法经费保障力度,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同时将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吸纳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扶持发展法治宣传教育类社会组织,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逐步建立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实现政府主导与社会化推进之间的良性互动。

[返回首页] [返回上一页]
关键词Tags:
上一条: 关于南京市秦淮区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下一条: 关于智慧法院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网站地图 | 总访问量:57444044 次
主办单位: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 技术支持:南京标杆科技
网站备案号:苏ICP备202103279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