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8-07-03 浏览数:7429 【字体:

秦淮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主任会议于2018622日在区机关1810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金辉,副主任夏东宁、邹建国、张立龙出席了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康莉,区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各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区司法局、区物价局主要负责同志,区城管局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金辉主任主持。

一、关于全区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店运营管理工作情况。会议听取了区物价局局长陈燕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区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店运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台湾事务委员会主任马娟作的《关于全区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店运行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认为,我区自2011年开展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店建设工作以来,规范运营,严格监管、拓展创新,至今保有量30家,基本覆盖全区各街道,整体运行平稳,平价商品的销售总量、让利额度、惠民金额等核心数据呈现出逐年增长态势,有效发挥了平价店便民、利民、惠民作用,确保了农副产品平价惠民措施保质足量落实到位。  

会议指出,我区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店发展还存在自主发展活力还需进一步增强、经营管理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优惠补贴规定还需进一步优化等困难和问题。

会议建议:一要不断优化环境,引导可持续发展。做好宣传工作。对平价店的地理位置、货物品种、价格、优势及便民惠民政策等广为宣传,强化平价店的影响力、辐射力,提高其认知度;做好市场调研。了解群众的消费意愿,选址充分考虑人口密度、服务对象和范围,除了与社区、小区建设有机结合外,还要进驻各大超市,既拓宽群众选择面,又可借用超市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同质化竞争,确保资源有效配置;做好规则对接。将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归纳整理,形成制度规定,保证市场管理与建设有法可依,依法推进。二要加强规范管理,强化精准服务。注重长效监管。克服平价店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尽可能多搭台,提供更多的市场开拓、技术运用、法律援助等深层次的帮助,确保平价店考核更加公正、合理,政府资金使用更加安全有效;完善内控制度。帮助平价店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协调解决各种具体问题,以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引导做优做强;形成监管合力。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及街道的职能作用,明确各自职责,做到定时定点定量定质地监管、服务。三要加大扶持力度,强化资金支持。高度重视平价店这一民生工程,加大政府配套资金投入。考虑到主城区运营成本逐年增长的实际,应借鉴建邺、鼓楼、江宁等区的做法,对新开办的平价店经考核发放一定数量的开办费用作为补贴,以提高大众参与的积极性;合理微调奖励资金的使用方向,对经营规范、信誉较高、群众满意的平价店,除享受正常扶持外,应适当精准滴灌给予奖励,发挥撬动作用;严格按照奖励资金的发放标准、发放程序和发放时间,及时将资金下达各平价店,确保惠民资金发挥好激励作用。四要转变经营模式,推动转型升级。面对客源分流、收入来源单一、成本增加等现状,合力探索新形势下平价店发展的新路子。一方面,可借鉴建邺区的经验,开展优惠券试点工作。根据我区具体情况,联合民政部门,量入为出妥善界定困难人群,在各社区登记按户发放有价优惠券,在平价店或超市平价区换购等价主副食品,这既精准惠及了困难人群,又是对平价店的大力支持,更契合开办平价店的初衷。另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要从政策、资金上积极支持平价店创新营销模式,做好顶层设计,将大小不同、层次不同的平价店联合起来,资源共享、壮大规模,紧跟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

会议要求区政府认真落实主任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关于“七五”普法工作中期评估情况。会议听取了区司法局局长戴乔木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汇报》,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张晓鸣作的《关于区政府“七五”普法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会议认为,“七五”普法启动以来,区政府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知识得到较为广泛普及,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逐步增强,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为秦淮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议指出我区“七五”普法工作还存在普法形式创新不足、普法内容针对性不强、群众参与程度不高,普法经费保障以及对重点对象的普法需进一步增强等问题。

会议建议:一要注重创新,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实效。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推动典型案例发布和宣讲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使行政、执法、司法、法律服务过程成为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进一步推进普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各种现代传播手段,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互动性,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针对群众需求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寓教于乐的法律服务。 二要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重点群体普法工作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始终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培养全社会法治意识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坚持文明执法、公正司法,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循序渐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不断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企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法律风险防控宣传,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依法经营、诚信守法意识。多措并举,进一步提升普法工作保障水平法治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政府主导和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区政府应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大普法经费保障力度,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同时将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吸纳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扶持发展法治宣传教育类社会组织,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逐步建立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实现政府主导与社会化推进之间的良性互动。

会议要求区政府认真落实主任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

三、关于办理落实《关于全区黑臭河整治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市建设委员会主任朱秀平作的区政府办理落实《关于全区黑臭河道整治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关于全区黑臭河道整治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高度重视,针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相关问题和建议认真加以落实,全区水体质量有了较大提高。

议指出,虽然黑臭河道整治效果明显,但目前工作与区政府提出的今年底消除17条河道劣类水体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水体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排水达标区建设需要进一步攻坚,精细化治理需要进一步加强。

会议建议:切实提升水体质量。加强与南部新城管委会间的沟通协调,完成河道改线方案,尽快实施响水河河道治理。加强全流域研究,通过建设提升泵站、涵管等促进相邻河道形成联通,加快实施象房村净水站等设施建设,推进内河实现常态化补水。科学制定生态治理方案,促进硬化岸坡向原生态转变,逐步构建具有自我修复能力的水体生态系统,加快建成秦淮水系流域花园。强力推进排水达标区建设。实施滚动式项目推进方法,超前组织规划,超前进行可行性研究,超前设计施工方案,将项目前期工作做早、做实,促进目标项目早立项、早审批、早开工。严格实施排水达标区建设回头看,确保建成项目有效、管用。加强与区内涉水项目的部队、省、部属单位的沟通与协调,主动提供服务,取得他们对涉水项目推进的支持与配合。加强精细化治理力度。向市有关部门建议,对内秦淮河沿河截流沟的功能定位进行调整,新建雨污水系统不再接入截流沟,对原接入截流沟的雨污水管道进行改造,规划建设污水输送备用通道,杜绝污水下河。加大水面养护力度,及时清理遮蔽水面的浮萍、水草。分析造成浮萍、水草过度繁殖的原因,采取措施降低水体富营养化风险。增加水环境监测的频次和点位,对重点河道实施不定时、流动性监测和水质分析,实施针对性整治。重视河道整治后的长效管理,加快竣工验收、移交工作,由专业公司实施河道维护保养。

会议对区政府办理落实审议意见情况表示满意,要求区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市建设委员会继续跟踪监督,进一步推动全区黑臭河道整治工作。

四、关于开展《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台湾事务委员会主任马娟作的开展《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情况说明,讨论通过了《关于开展<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讨论稿)》。

五、关于《秦淮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实施方案》。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潘杰勋作的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情况说明,讨论了《秦淮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要求对实施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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