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局长 李慷
2018年7月3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秦淮区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纲要全面落实、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加速、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迈进的关键一年,全区财政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保护更新老城、开发建设新城”总体格局,坚持抓好财源建设,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有力推进财税改革,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决算草案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3523万元,同比增长11.7%。与今年一月向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同,部分收入项目存在尾差,属于正常范围。主要收入情况:税收收入679438万元,其中:增值税326268万元,营业税-223万元,企业所得税152323万元,个人所得税86667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5155万元,房产税49664万元,印花税10310万元,车船税9274万元;非税收入10408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4101万元,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642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7%,主要是追加事业人员养老金财政补差资金;上级转移支付支出177675万元。区本级支出决算数与秦淮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数部分支出项目存在尾差,属于正常范围。主要支出科目情况(含上级转移支付):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191万元,国防支出1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5402万元,教育支出21165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552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0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82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51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43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9012万元,农林水支出823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45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330万元,金融支出567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48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097万元,其他支出113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687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6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
2017年秦淮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2690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352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65753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188678万元,其他补助收入177075万元),上年转移支付结转702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5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金基金144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调入18000万元,其他调入5332万元。
2017年秦淮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2580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4101万元(含区本级支出536426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支出17767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4791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5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011万元。
收支相抵,全区一般公共预算结转11003万元,全部为上级转移支付未完事项应结转下年支出。2017年,秦淮区一般公共预算实现平衡。
4、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
2017年秦淮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3523万元,由于金融保险业收入下放及税种结构变化,按照现行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区本级财力决算数比调整预算数增加27684万元。按照《预算法》规定,该部分增加财力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7年年初余额54182万元,当年补充31011万元,当年安排支出14400万元,2017年年末余额为70793万元。
6、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决算情况
2017年,秦淮区共收到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转移支付188678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761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61066万元),实际安排支出17767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100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支及平衡情况
2017年,秦淮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60104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基金收入39632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97090万元,上年度政府性基金结转3051万元,调入资金4584万元。
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支出59478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769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7090万元。
收支相抵,年末政府性基金结转6267万元,全部为上级转移支付未完事项应结转下年支出。2017年,秦淮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平衡。
2、政府性基金上级转移支付情况
2017年,秦淮区共收到政府性基金上级转移支付396322万元,实际安排支出39028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03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经决算汇总,秦淮区全年共计缴纳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0000万元,其中:壹城集团17400万元,历保集团2600万元;全年共计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000万元,调出资金18000万元,用于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017年,秦淮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平衡。
(四)部门决算情况
经决算汇总,2017年区级部门决算收入合计9286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81453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61201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69442亿元)。支出合计951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8622万元,项目支出502513万元。
2017年,经决算汇总,全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数853万元,比上年决算下降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01万元,比上年决算增长5.2%,主要是落实国家、省、市对优化经济形态及推动产业集聚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区域对外招商引资及对外合作的力度;公车购置与运行费用568万元,比上年决算增长6.6%,其中:公车购置54万元,比上年决算增长237.5%,主要是由于车改保留政府接待用车报废更新;公车运行费用514万元,比上年决算下降0.6%;公务接待费用84万元,比上年决算下降52.8%。另外,会议费支出254万元,比上年决算下降8.6%,培训费支出1709万元,比上年决算增长24.7%,主要是因为我区深入推进各领域改革工作,加大了相关业务的培训力度。2017年,全区行政机关运行费财政拨款数11541万元,同比减少809万元,下降6.6%。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7年,秦淮区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新增债务项目审批,控制融资成本。完善统计报告制度,实行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国务院有关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秦淮区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为83.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0.6亿元,专项债务42.7亿元。按照财政部债务余额限额管理要求,2017年末,秦淮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75.68亿元,债务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水环境治理等重点城市建设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安排,2017年秦淮区共完成两批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工作,置换存量债务10.2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5亿元,专项债务3.71亿元,有效的降低了城市建设融资成本。
二、落实人大决议情况
2017年,财政部门严格落实秦淮区第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全面贯彻《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在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民生持续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应有作用。
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执行情况分析,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2017年部门年终预算支出管理的紧急通知》,确保预算支出的均衡性和准确性。
二是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深化“阳光财政”建设,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66家未涉密部门按照统一格式、在江苏省统一平台全面公开部门预决算,并试点部门资产信息和绩效信息公开。
三是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开展对地方政府债务、区属国有企业债务融资情况统计,进一步厘清政府债务与企业债务界限,切实做到谁借谁还,责任自担;出台《秦淮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南京市秦淮区地方债务化解方案》,切实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要求,积极做好不规范融资担保行为及超范围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整改工作。
四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出台《关于开展秦淮区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及存量资金清理的通知》,对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进行摸底调查;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与存量资金挂钩机制,部门存量资金优先用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
五是切实落实监督整改。重点针对区审计局提出的预算管理、非税征缴等方面存在的五大类问题,深入落实“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有关要求,结合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积极落实各项整改举措;开展财政专题业务培训,重点围绕“三公”经费、非税收入征缴、票据管理及政府采购等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进行解读分析,进一步提升部门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2017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但也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进一步加大;财政管理改革还需持续深化;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监督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任务依然艰巨。对此,我们将根据本次会议的决议,结合区审计局对财政审计中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并切实加以整改和完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7年各项财政收支目标圆满完成,有效地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我们将在区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指导监督,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底线意识,增强依法理财、防范风险能力,为高质量推进“强富美高”新秦淮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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