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秦政发〔2018〕105、117号文收悉,经2018年7月30日南京市秦淮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
黄永青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沈 涛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免去:
李小华同志南京市秦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金宝强同志南京市秦淮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