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人常发〔2018〕36号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杨黎曙等五位同志辞去南京市秦淮区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8年9月28日南京市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南京市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杨黎曙、赵志刚、孙钢钦、张乃胜、张仁斌等五位同志辞去南京市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南京市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