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南京市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12-11 浏览数:12805 【字体:

 20181129南京市秦淮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南京市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南京市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19年1月2日下午至5日下午召开,会期三天半。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秦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秦淮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秦淮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秦淮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秦淮区2019年区本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秦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秦淮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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