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检察院:
宁秦检字〔2018〕36号文收悉,经2018年11月29日南京市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
刘勋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