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9-27 浏览数:14856 【字体:

区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文

 

关于《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  邹建国

2019927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安排,今年7月至9月区人大常委会《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组对近年来我区《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

1、精心组织部署。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提前谋划,成立了由常委会委员、专家、律师、记者等29人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制定了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明确了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和工作步骤,通过秦淮人大网站向社会公布7月上旬,召开执法检查培训暨工作部署会,邀请了江苏省政府、南京市政府法律顾问汪旭东对《条例》基本内容和执法检查相关工作作了解读;听取了区科技局(科协)、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社科联部门及部分街道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区科技局(科协)、各个街道等主要实施部门和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并积极配合做好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

2、突出检查重点。本次执法检查聚焦《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检查重点包括:《条例》实施以来,各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对条例的宣传、发动情况;科普规划、科普职责和义务、科普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利用、保障和激励措施等重点制度的落实情况;区街两级科普事业工作机制建立情况;《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因和对策建议,以及关于修订《条例》的意见建议等。

3、注重检查实效。组织常委会部分委员和执法检查组成员实地查看了南京市中山小学、月牙湖街道苜蓿园社区、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探局等科普阵地和科普队伍建设等情况现场调阅区科协、红花街道等4个单位部门落实《条例》工作记录,检查了相关规划、制度、方案制定落实情况;召开了相关部门、街道科普工作座谈会;走访了4科技专业人大代表、2个社区、4家科技型企业等8家单位60余人次,12街道发放问卷调查600余份,微信微博网上集意见,共收集有价值的意见建议3大类20余条。通过基层一线调研、实地检查、听取汇报等形式,较全面地掌握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二、区政府贯彻实施《条例》的主要成效

1强化顶层设计,整体有序推进。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副区长任组长,19个职能部门、四大板块、12个街道负责人组成的秦淮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12个街道、9家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了科协组织,107个社区建立了科普工作站,配备了专门的科普工作人员,形成了上下联动,层层有人抓的网络化工作体系出台了《秦淮区科普工作管理办法》《秦淮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并围绕组织建设、活动开展、报道宣传、创新特色工作等四个方面,对全区12个街道的科普工作进行量化考评,实行责任分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传达省市科普工作会议精神,研究确定科普工作年度计划,研究解决科普工作重大事项,交流办法经验,征集意见建议,自下而上,联动发力,全面推动我区科普工作的开展

2强化部门联动,形成科普合力。为满足社会公众对科普知识的渴求,各有关部门单位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大力开展科普活动,不断丰富科普内容。区教育局注重科技辅导员的培训竞赛,规定被评为区级科技辅导员称号的可享受校内中层副职待遇,这一做法为全市首创。区人社局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加强城镇劳动者、专业技术人员、进城务工和失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努力提升劳动者的科学素质。区应急管理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推进现代科技与应急管理场景融合,不断提升综合保障能力和事故防控能力。区文旅局充分利用各类文化场馆,执行文化系统科普情况统计制度,与区科协共同探索开展的科普游活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好评。区卫委制定出台《健康秦淮2030规划纲要》,不断完善全民健康教育体系,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科普活动,统筹推进健康教育和科普工作。区社科联创新普及宣传方法,利用两微一端(微博、微信、APP客户端)新媒体平台,办好社科主题专栏,策划制作短视频,开展网络直播,充分用好指尖上的传播阵地

3强化设施建设,实现资源共享。目前,全区共建成科普画廊2000多米,社区新建科普文化墙500多米拥有游府西街小学、文昌三中等省级科学教育特色学校6所,光华东街小学、晨光1865科技创意产业园等省级科普教育基地5所,市妇幼保健院、区少年宫等市级科普教育基地9所。推动科普阵地建设。先后投入18余万元支持南航附中科普阵地建设,其航空模型展览馆被省科协命名为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牵头中山小学创建省级科学教育综合示范学校,引领学生走进生命科学,领会生命奥秘。发挥科创阵地作用。充分发挥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探局全国科普教育基地、门西联通物联网创新体验中心等科创平台作用,积极向公众广泛传播地质勘探、地质调查、城市地质科普知识,充分展示物联网重点行业领域的上百项创新应用成果,激发创新精神。三是打造社区科普品牌。东水关社区、瑞金新村社区等5个社区均荣获全国科普示范社区称号,获得国家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100万元;瑞金新村科普创新我能行——奇思妙想实训基地、门东社区科普云等品牌科普活动,快速发展,深受广大居民欢迎。

4、强化改革引领,提升创新能力。区政府结合中央群团改革精神和区委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加强科协组织建设,切实增强科协组织的凝聚力、服务力,团结带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开展科技创新,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推广运用。形成了21人的科技智库专家队伍,积极组织智库专家成员建言献策,开展头脑风暴,为我区重大政策制定、发展规划编制、重大项目评估引进等方面提供信息决策支持。积极争取科普项目资金助推企业创新,为10家企业争取金桥工程海智计划项目引导资金15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体制机制不够完善。虽然科普工作已被纳入科技创新工作总体规划,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衔接不够紧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够相适应。

2科普理念有待创新。群众性、基础性、社会性科普活动品牌不足、形式单一、成效还不够明;科普传播手段,以及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创新;优质科普作品不够多,社科类科普作品创作不足,科普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3科普资源不够丰富。我区现有科普阵地大多设施陈旧、展品更新慢、展示手段有限,难以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持续参与的兴趣。完全免费、或者固定时段免费对外开放的科普阵地还不多,我区科研院所、企业的科普场馆对外开放的力度不大,群众知晓率不高,限制和削弱了科普资源的发挥。

4科普队伍建设滞后。基层科普工作一线人员年龄偏大,活力不足;专职科普人员数量不足,大部分人员兼职科普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强。此外,从事科普工作的表彰奖励尚未到充分重视,职称评定等激励措施没有得到根本突破。

5科普经费投入不足。20162019年我区科普经费投入逐年下降,在主城区及全市均为倒数,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科普工作的规模、质量和效益。

四、贯彻实施《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高起点编制科普工作专项规划,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将科普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健全完善科普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将提高科学素质的任务具体化,以政府行为推动科普力量的整合,逐步形成科普工作整体联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完善考核机制,将科普工作列入科技进步和文化建设的考核内容,研究探索将科普工作纳入区绩效考核的可行性严格科普资金绩效管理,坚持“集中资源、突出重点、合理安排、注重效益”的原则,确保资金聚焦重点避免重复和浪费。

2、充分挖掘资源,不断凝聚科普力量秦淮拥有独特的科技禀赋和优势,要引导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科学装置、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生产线等向社会开放,推进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拓展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探局、门西联通物联网创新体验中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在科普方面的功能作用,不断丰富科普资源;鼓励创新型企业创建科普教育基地,推动白下高新园区、晨光1865科创园、国创园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牵头组织开展科普活动,加大高技科普服务供给力度不断提升科普服务水平;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科普工作,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办法,推动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

3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要不断扩大科协组织覆盖面,积极推动街道、社区进一步完善科普组织体系,定期组织基层科普工作人员参加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执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科学课教师队伍建设,在逐步配足配齐科学课教师的同时,加强对科学课教师的培训,提高其科学素养,切实提高中小学生科学素质。鼓励、组织科技专家、离退休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公务员以及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科学教育培训和科普活动,建设一支热爱科普、甘于奉献、素质较高、充满活力的科普志愿者队伍。完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普基地、企业开展科普工作的激励措施,探索将科普成果作为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工作业绩考核的依据

4、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提高科普实效。在普及科学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方法、推广科学技术应用。创新科学传播方式方法,使科普活动体验率更高、互动性更强、乐趣性更足,切实提高科普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精心组织开展科普周、科普宣传日等活动,真正把科技含量高、想象丰富、启发性强的科普活动推广到基层,切实提高科普活动的质量。立足我区实际,以科普“助跑”,推动创新名城示范区建设;以科普“助兴”,助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以科普“添绿”,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以科普惠民,为群众营造健康、安全的美好生活。

关于修订《条例》的意见建议

借鉴深圳市推动科普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我们将向南京市人大提出修订《条例》的意见建议:

1、实施科普学分制。青少年是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确定的四类重点人群之一,建议《条例》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逐步实行科普教育学分制,以从小培养中小学生对科学的兴趣,提升科学素质;研究生既是开展科研工作的重要力量,也是科普工作的重要参加者、践行者,为鼓励他们参与科普工作,建议《条例》规定研究生开展科普活动按照规定计入学分。

2、实施企业依法抵税制。为了更好利用南京的高新技术优势资源,吸引更多企业参与科普工作,建议《条例》规定企业捐赠科普基地,以及开设科普阵地、开展科普活动的经费,可依法抵扣所得税;企业科普基地的门票收入可免征相应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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