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12-03 浏览数:24385 【字体:大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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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监察委员会:
宁秦监〔2019〕5号文收悉,经2019年11月28日南京市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
张 晖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李和生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陈肖俊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任宝根同志南京市秦淮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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