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
发布时间:2019-12-24 浏览数:14750 【字体:大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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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共南京市秦淮区委关于明确区人大机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秦委发〔2019〕39号)精神,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撤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南京市秦淮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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