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人民法院金融类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7-26 浏览数:7117 【字体:

关于区人民法院金融类案件

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法院院长  吴焱

2019726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法院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人民法院关于金融案件审判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金融案件审判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化解防范金融风险,积极服务区域金融发展,为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秦淮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2017年以来,区法院共受理各类金融案件20396件,审结17125件。

一是依法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坚持执行国家政策和准确适用法律相结合,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依法高效保障金融机构安全有序发展。2017年以来,共受理金融借款、保险、票据、保证等案件1751件,审结1578件。建立金融案件绿色通道,对该类案件依法快立,并加大诉讼保全力度,特别是对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企业,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审查程序,尽快实施冻结、查封、扣押措施。推进繁简分流和要素式审判,健全完善速裁机制,特别是对大量的信用卡纠纷等类型化案件进行集中办理,实行门诊式要素式庭审,提高审判效率。依法审理好公司清算和破产案件,注重对金融债权的保护,严禁借破产逃废金融债务。对于有挽救希望的企业,鼓励运用破产重整、和解制度,尽可能维持有发展前景企业的生存,避免因企业破产导致金融债权落空等情况发生。2017年以来,共受理破产、清算等案件35件。

二是依法严格规制民间借贷行为。坚持规范和保护相结合,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依法防范各种借贷风险,保障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不受影响。2017年以来,共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5637件,审结5585件。严格审查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依法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对违法高息、预先扣息等行为不予保护。制定《关于规范职业放贷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要求当事人签署诚信诉讼保证书且原则上必须本人出庭参加庭审,查明借贷事实;严把撤诉、调解关,依法严格审查,防范虚假诉讼;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对违法高息、预先扣息等行为不予保护,并加大对套路贷、虚假诉讼的惩戒力度。目前,已将15人纳入首批职业放贷人名录之中,对涉及职业放贷人的案件依法认定合同无效。《南京日报》、南京电视台等媒体对我院的做法进行了专题报道。

三是依法严惩危害金融安全的犯罪行为坚持从重从快和依法打击相结合,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加大对金融领域犯罪的惩处力度。2017年以来,共受理贷款诈骗、信用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金融犯罪案件133件,审结106件,涉案金额247亿余元。保持对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高压态势,开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活动,2017年以来,审结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104件,同比上升197.14%。依法审理了易乾宁等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面广的非法集资案件。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审理和执行民间借贷案件过程中,发现存在非法集资嫌疑和犯罪线索的,及时移送;组织开展民间借贷涉套路贷和虚假诉讼专项整治活动,对已经审结的民间借贷案件、公证债权文书申请执行案件以及涉及民间借贷的信访案件进行排查,主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套路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线索203条。

四是依法保障金融债权的实现。坚持强制执行和规范执行相结合,充分发挥执行工作的职能作用,着力提高涉金融执行案件的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2017年以来,立案受理以金融机构为债权人的执行案件5692件,执结5166案件,执行到位金额14.79亿余元。对涉及金融债权的案件,借助网上执行信息查询系统,实现对土地、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信息的网络查询,尽最大努力查找财产线索并穷尽执行方法和执行措施,确保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得到及时执结。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共采取拘传、搜查措施1055次,罚款106.79万元,拘留778人次、边控207人次,纳入失信人员名单11303人次、限制高消费10579人次,发布执行悬赏公告55件。常态化开展金融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组织集中执行168次,出动干警1256人次,执结案件96件,执行到位标的756万余元。

五是切实加强金融审判队伍建设建立专业化金融审判队伍。2013年,区法院结合秦淮区作为金融商务中心的实际,成立了全市第一个金融审判庭,审理除民间借贷以外的金融案件。20194月,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将民间借贷等所有金融民商事案件统一由金融审判庭审理,实现了专业化审判。建立司法能力培养机制,让从事金融审判的法官除了参加专业培训外,还积极鼓励他们参加与金融相关的培训和研讨,共参加各类培训40余次,累计参训人数130余人次。建立案件研讨机制,坚持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健全法官会议集体研究疑难案件制度,及时总结审理疑难案件、新类型案件的经验做法,提高金融审判水平。建立廉政监督机制,切实提升金融审判队伍廉政守纪意识,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对存在的风险及时通过完善制度、提醒谈话等方式及早预防,确保坚守底线、不越红线。此外,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各金融机构的联系,及时互通信息,形成防范化解金融业信贷风险的合力。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涉金融类疑难复杂案件增多。虚假资金交易、多次转贷、利息本金反复叠加、金融创新、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刑民交叉等问题,导致案件法律关系和案件事实认定难,审理难度加大。

二是涉诉信访案压力日益增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等涉众型违法犯罪涉案受害人众多,此类案件追赃退赔难度大,容易引发群访等社会问题,导致维稳压力增大。

三是法官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面对互联网金融、委托理财等领域的不断创新发展,法官的金融专业知识储备不足,法官对金融知识、金融行业惯例以及金融市场行情了解不够。随着对套路贷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大,审理民间借贷的法官不仅要熟悉民商事法律,还要具有刑事思维,这对法官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是服务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办案压力下,法官大局意识不够敏锐,司法服务的主动性和针对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与金融监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还需要不断深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增强金融审判服务大局的责任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指示,高度重视金融审判工作,充分认识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对于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基础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金融审判在促进经济发展尤其是实体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进一步提升金融审判效率。合理分配审判资源,强化要素式审判,完善繁简分流工作机制,提升金融案件的效率。及时总结类案的审理规律、裁判规则,提炼裁判要旨,统一裁判尺度,不断提高审判质效。以智慧法院建设为契机,实现金融审判工作信息化,实现金融案件批量立案,批量集中开庭审理。

三是进一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金融领域的犯罪行为,对非法吸取公众存款等破坏金融管理犯罪和集资诈骗、信用证诈骗等金融诈骗犯罪,继续加大惩处力度。依法制裁金融违规行为,在审理和执行金融案件过程中,发现存在非法集资、套路贷、虚假诉讼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制裁并及时移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维护金融机构权益,准确界定金融机构各种行为的合规性,防止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四是进一步强化队伍金融审判能力建设。提升专业化金融审判能力。鼓励和引导法官钻研证券、期货、银行等领域的专业知识,同时邀请具有金融专业知识的专家不定期地为法官讲授金融知识,着力培养审判业务专家。加强金融审判梯队建设。着力培养年轻干警,鼓励他们承担更多的研究课题,提供更多实践锻炼机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切实规范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形成既要良性互动,又要保持正当距离。

金融类案件审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经济发展和稳定大局。区法院将坚持司法为民,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金融类案件审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公正高效司法,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全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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