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审议《秦淮区2019年地方 政府债务限额》议案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9-07-26 浏览数:6886 【字体:

关于提请审议《秦淮区2019年地方

政府债务限额》议案的说明

区财政局局长  李慷

2019年7月26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请予审议。

2018年南京市秦淮区政府债务限额为98.8亿元。2019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已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核定我区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11.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6.5亿元,专项债务65.1亿元)。

据此,考虑到我区经济发展需要和债务管理实际,拟确定2019年全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11.6亿元,与市财政局核定一致,其中:一般债务46.5亿元,专项债务65.1亿元。

截止20196月底,秦淮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90.3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8.35亿元,专项债51.98亿元。在市下达我区政府债务限额内。

本次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全区将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坚持依法依规举债,防控债务风险。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完善制度,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为进一步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继续推进存量债务置换工作;二是合理控制债务规模;三是继续化解存量政府债务;四是强化债券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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