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秦淮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发布时间:2020-03-10 浏览数:15827 【字体:大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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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6日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南京市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吴焱院长所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区人民法院2019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在中共秦淮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二届十一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坚持司法为民,履行审判职能,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履职能力,自觉接受监督,依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秦淮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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