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
宁秦法〔2020〕24号文收悉,经2020年5月28日南京市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
王冬青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 娟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常 乐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张阳阳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
陈学明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
黄子辰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王冬青同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陈 歆同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杨厚林同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执行局执行实施庭副庭长职务;
叶运思同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行政案件执行实施庭副庭长职务。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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