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 《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 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0-12 浏览数:9513 【字体: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今年9月至11月将对我区贯彻实施《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对我区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一府两院”对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必要法律服务的意识,提高公众依法维权的意识,规范援助程序,提升援助效果,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二、组织领导

执法检查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成立执法检查组,具体负责本次执法检查的组织实施。检查组由区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委员组成,常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人任副组长(执法检查组成员名单附后)。

三、检查内容

依据《条例》,主要检查四方面内容。

(一)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法律援助所需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及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等情况;

(二)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工作情况;

(三)《条例》具体贯彻实施情况;

(四)《条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意见建议等。

四、方法步骤

执法检查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由检查组统一部署实施,突出重点,力求实效。具体分为准备动员、组织实施、汇总审议、落实整改四个阶段展开,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走访、查阅案卷、实地检查、视察座谈、旁听案件庭审、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作出调整。

(一)准备动员阶段(9月下旬~10月上旬)

1、拟订执法检查方案,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在秦淮人大网站向社会公布。

2、通知“一府两院”相关部门组织贯彻落实《条例》自查活动,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3、召开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动员部署执法检查工作;组织《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10月中旬~11月上旬)

1、召开贯彻执行《条例》情况座谈会,听取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的汇报。

2、执法检查组讨论确定现场视察检查工作计划;布置视察检查任务。

3、开展现场视察检查,查阅相关规划、制度、机制、方案制定落实情况,查阅案卷,出庭记录、资金使用等情况。

(三)汇总审议阶段(11月上旬~11月下旬)

1、总结视察检查情况,汇总执法检查工作资料,撰写执法检查报告。

2、召开执法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就执法检查报告征求执法检查组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报告进行修改。

3、由执法检查组副组长会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执法检查情况;对报告再次进行修改。

4、由执法检查组组长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执法检查情况,经常委会会议审议,形成执法检查审议意见。

(四)落实整改阶段(12月~2021年5月)

1、将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书送“一府两院”研究处理。

2、通过秦淮人大网站及时将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向社会公布,并做好后续跟踪检查工作。

3、“一府两院”应根据审议意见制定整改方案,于2021年1月底前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送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应根据报告进行跟踪督查。

4、2021年5月底前,“一府两院”应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落实整改的书面报告,视情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五、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充分认识执法检查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要求依法进行执法检查。

(二)执法检查既是法律监督也是工作监督,要围绕《条例》内容,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深入实际掌握第一手真实材料,注意发现和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执法检查组发现问题可采取询问等方式,要求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给予明确解答。

(四)执法检查组不直接处理具体问题和案件。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和案件,应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由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提出意见,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办理。

(五)针对典型案例和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附:执法检查组成员名单












附件:


执法检查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明来  秦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张晓鸣  秦淮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姚  辉  秦淮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成 员:王  蕾  秦淮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陈  岚  秦淮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施骏大光路街道大光路社区主任

陈欣南京海关科技处主任科员

付  煜  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高级工程师

罗渐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处副处长

涂  勇  上海市海华永泰(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

林  强  江苏联创伟业律师事务所主任

徐水兰洪武路街道龙王庙社区党委书记

熊剑云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瑞金路分局副局长

陈新立秦淮区法学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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