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淮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0-09-25 浏览数:8031 【字体:

区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次会议文件

 

关于秦淮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潘杰勋

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2020925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议题安排,会前,区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对区政府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进行调研,召开了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秦淮公安分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形成了调研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针对我区非法集资犯罪重灾区的严峻形势,迎难而上、多措并举,在防范处置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化解企业资金链风险等工作上成效明显,有效保障了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平稳运行,保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常态化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建立。成立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攻坚战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出台《关于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打赢处置非法集资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秦淮区持续打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文件,采取商事会商、信息互通、公检法联席会议、联动执法等方式,逐步形成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二)风险排查处置力度不断加大。注重宣传教育,强化源头治理,坚持风险排查与处置相结合,行政与司法手段相结合,化解存量风险与控制增量风险并重,有序开展清理整顿,加大对非法集资、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以及对陈案的处置力度,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高发态势已得到初步遏制,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截至目前,我区在省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中的存量风险企业已处置完成1070家,处置率为98%,排名全市第一。

(三)社会稳定大局得到有效维护。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成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案件涉法维稳工作专班,制定全区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实现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零距离对接,引导群众依法依规、有序维权。坚持依法严惩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注重释法说理和情绪疏导,切实保障集资参与人权益,在金融犯罪信访量激增的情况下并未引发一起恶性闹访事件,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大局。

二、存在问题

(一)宣传教育引导有待加强。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越来越具有欺骗性、隐蔽性和流动性,新型”“变异型犯罪越来越多,经常用理财产品、股权信托、餐饮充值、养老保健等看似合法合规经营的方式作为幌子来欺骗群众投资。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金融风险识别与防范意识和能力还需提升,对高回报的投资理财产品仍不够理智,正规投资渠道仍需引导。

(二)工作体制机制有待优化。随着金融企业由分业经营向综合化、混业经营模式转变,跨境、跨业、跨市场的金融活动日益频繁,新的风险因素、种类接踵而至,亟需区处非领导小组进一步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优化完善工作体制机制,进行综合监管模式改革。因法律法规、金融专业辨别力和处置能力不足,以及执法权限等问题,网格化属地负责的街道、社区和板块较难对风险企业进行界定甄别、入户调查及清理整顿。

(三)打击处置力度有待加大。受限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吸取公众存款等犯罪成本较低,依法打击处置的威慑力不够,暴利诱惑之下,犯罪分子屡禁不止、愈发猖獗。金融处非类矛盾问题风险居于高位,且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逐年递增,隐案基数较大、在侦在审案件进展缓慢,还有多名潜逃境外的重大逃犯等待抓捕归案,去除存量、消化积案的任务仍然较重,金融领域风险隐患较严重。

(四)信访维稳压力有待缓解。随着案件数量呈倍数增长,涉案金额逐年激增,有的甚至已达到上百亿元,集资参与人遍布全国各地,人数达万人,集访诉求和信息交叉传播,极易引发跨地域、跨群体串联集访,形成重大不稳定因素的风险源。大部分案件追赃挽损比例较低,执行能力与集资参与人心理预期之间差距较大,缠访、闹访事件时有发生。

三、几点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完善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从我区工作实际情况看,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应着重做好宣传教育、监测预警、风险排查、依法打击、维护稳定等工作,创造优良金融生态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保障和服务。

(一)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力度。一是健全非法集资预防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坚持线上+线下、传统模式与新型手段相结合,采取形式多样的特色宣传教育方式,宣传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需警惕的情形、投资理财注意事项等内容,提高群众鉴别风险的能力。二是结合梳网清格行动,对重点商务楼宇、行业企业开展扫楼扫街,把摸清底数、掌握风险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增强企业的合法经营意识。三是组织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通过客户访谈会、专题培训、金融知识讲座等形式,宣传合法投资理财产品,为有投资需求的群众拓展正规投资渠道。

(二)优化体制机制,注重部门联动协调配合。一是建立金融机构监管信息共享系统,积极运用大数据、信息化、专业化的科学信息监管手段进行网上巡查、适时研判,对涉及融资业务企业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监管,全面掌握金融风险企业动态走向,发现线索及时预警,移送监管部门核查。二是优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机制,开展公检法、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多部门间的联动执法与监管协作,从前端入口、过程跟踪到查处打击环节联动配合,有效控制风险事件爆发。三是强化金融+技术工作力量组织,提高属地街道、社区及板块、行业主管部门金融从业人员业务综合素质,配强司法系统干警力量,必要时可外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提升金融监管队伍建设和履职能力水平。

(三)强化排查处置,加大打击违法犯罪力度。一是加大对涉法问题的研究,积极向上呼吁,修订涉及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违法犯罪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违法犯罪成本,增强法律威慑力。二是强化源头治理,对新注册金融企业严格审批程序、对新迁入金融企业进行风险研判,把好入口关。同时建议市政府树立全市打击金融犯罪一盘棋思想,防止各区各自为政,持续关注风险企业运营动态,及时防控金融债务风险。三是增加多部门联合执法频次,针对物业、群众投诉举报的风险线索,组织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对可疑企业进行突击式执法检查,时刻保持高压态势,释放政府非法集资零容忍信号。四是加强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实行信息和证据材料共享,加快案件侦查、审理进度,集中精干力量尽快消化积案。

(四)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一是案件侦查重心向追赃挽损倾斜,加大涉案财物处置工作力度,探索制定具体的发还原则、程序,尽最大可能追缴赃款和非法所得,努力把群众的财产损失降到最低。二是加强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研究,针对全国各地做法不一、执法不一的困境,完善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和息诉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涉众经案投资人信息管理平台,统一对外宣传和答复口径。三是畅通与集资参与人的沟通互动渠道,及时发布案情通报,不隐瞒情况、不回避问题和矛盾,保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金融稳定,促进我区金融产业健康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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