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淮区政府2016-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9-27 浏览数:7751 【字体:

区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次会议文件

 

关于秦淮区政府2016-2020年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司法局局长  黄劲松

2020925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常委会报告2016年以来全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过去五年,在区委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监督指导下,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以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全力实施《秦淮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精准发力、持续创新、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我区连续多年位列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第一方阵,先后获评“2016-2017年度全省法治建设示范区”、“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全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区“苔花”调解工作室得到司法部通报表扬,区文化局、红花街道被评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

(一)全面强化组织保障

一是高站位落实组织领导。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每年制定《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总体规划。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下设执法协调小组和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协调小组、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不断强化组织保障。定期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后20余次召开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复议应诉、普法宣传、执法改革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汇报。先后出台《秦淮区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30余部文件,将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二是严要求推动任务落实。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通过专题会议或实地调研等方式,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五年来,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数十次就市委督察反馈整改、行政执法案件评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作出批示。各单位严格对照《方案》要求,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本单位工作首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进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定期研究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区各单位共梳理问题清单610条,逐项制定方案整改落实。

三是多形式开展督察考评。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出台《深化法治秦淮建设工作年度监测评价实施方案》,将依法行政作为重要监测考评项目;以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为契机,对五年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回头看”督察;委托第三方把脉问诊,推动年度评估客观、公正。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执法守法情况纳入《秦淮区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各部门、各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度述职重点内容,推动各单位按时序进度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二)不断完善制度体系

一是立法制规扎实推进。积极参与省市人大地方立法,协助做好立法基层联系工作,配合对《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数十部法规草案开展意见征求,推动立法更加科学民主。履行法规实施主体功能,及时对《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条例》实施情况开展调研,推动新条例修订,并认真做好修订起草、座谈论证等工作,提升条例实用性和操作性。

二是文件管理更加规范。严格管理规范性文件立项,优先安排社会关注、民生保障的项目,提高文件出台质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细则》、《秦淮区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实施办法》等14件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及规范率均达100%。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创新引入第三方开展专业评估,先后对《秦淮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秦淮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实施情况进行论证,提高规范性文件实施质量。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依法废止10件,失效5件。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行政审批改革不断深化。组建区行政审批局,集中13个部门100项行政审批事项,在主城区率先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推进白下高新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在全市15个省级以上开发区中首家组建行政审批局,赋予开发区47项行政审批权限。深入推进“网上办”,共计开展10余轮682项事项认领和维护工作,办理首件区级“不见面”审批事项,不见面率达到95.74%。成立区代办中心,推行“一门受理,高效代办”,代办企业注册登记614例,激活法人空间30家,服务投资建设项目76家,总投资额1009.3亿元。率先推进“一件事”改革,重点围绕企业和自然人两个生命周期,升级“企业开办一件事”,打造“新生儿一件事”,试点“失业帮扶一件事”、“困难群众援助一件事”、“就医一件事”。

二是法治营商环境明显改善。继续加强法治市场建设,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一单两库”,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双随机抽查工作走在全市前列2019年,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企业共1563家。其中,区卫健委和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检查医疗机构20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获胡万进副市长批示肯定;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金融监管局联合开展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抽查,检查企业1530户。今年以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已按计划完成6项任务,检查企业48家,其余8项任务正按计划进度实施中。加强信用监管,做好“七日双公示”,及时公开“红黑名单”,上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案例,强化企业信用约束。制定餐饮行业应急管理工作方案,加强食品、药品领域监管,组织餐饮、药品领域开展疫情防控,全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

三是公共服务水平大力提升。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全区共有13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04个社区服务点,128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进厅运行。推进减证便民改革,2017年,对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秦淮区民生服务领域证明盖章事项清单》,减少证明材料144项,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此项工作被评为全市编办系统优秀创新成果奖;2019年,印发《社区证明事项清单》,取消社区证明事项33项,切实为社区减负。建立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整合数字城管、“12345”政务热线等全区16个部门30个信息平台功能,打造形成综合指挥调度中枢。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12345政务热线群众诉求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群众诉求受理、处置、会办、督察、考核等快速响应办理机制。秉持先解决问题再说的工作理念,对“12345”政务热线等渠道反映的群众和企业诉求,做到首问负责、首接负责,积极主动作为,第一时间给予回应。“12345”热线累计处理群众诉求34万余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超过95%

四是社会治理体系持续创新。推行“全要素”网格管理,将全区划分为1020个综合网格、192个专属网格,12个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全部实体运行。积极引导和支持优质社会组织建设,开展公益创投,“希望之光”、“生命无极限”、“志愿时间银行”等一批品牌项目得到民政部及省、市肯定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攻坚战,夫子庙派出所获评全国首批、全市唯一“枫桥式派出所”,2019年“雪亮工程”[1]考核全市第一。严厉打击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抓获违法犯罪人员500余人,受到公安部电贺表彰及市领导批示肯定。加强隐患排查,开展危房险房、装修拆改、建筑工地、餐饮燃气、电动车、群租房等安全专项检查,改造一批棚户区、老旧小区,惠及居民7万余户,居民生活品质进一步提升。加强“舌尖上的安全”,2018年以来,开展各类食品抽检1万余次,2019年完成全部976户存量无证照小餐饮分类整治。积极尝试居民自治模式,双塘街道弓箭坊社区“议治共融”工作模式成功入选民政部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案例。

(四)持续提升决策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立项管理,严格控制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制定年度决策目录,依法向社会公示。积极拓展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途径,提高公众参与力度,古民居保护利用被南京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公众参与工作典型案例。出台《秦淮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规定》,明确重大投资合同签订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是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印发《关于成立秦淮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的通知》,成立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全区26个政府部门、12个街道及各功能板块均聘请法律顾问。积极调动法律顾问开展专业审查,区政府法律顾问参加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专题会议等近千余次。实现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居民足不出户便能享受普惠法律服务。率先推动法律顾问介入南部新城、地铁五号线等重大建设项目,全程参与调查、审查及谈判,有效降低政府行为违法和职务犯罪风险。

(五)大力提升执法效能

一是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深化。率先在全市启动街道集成改革,街道治理两赋两强秦淮模式在全省推广。分三批将民宗、教育、人防、应急等11个部门的225项处罚事项向12个街道和市场管理、城市管理两个领域集中。开展移权部门、承权街道、承权部门培训21场次,受训874人。疫情防控期间,编制《街道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工作指引》,指导街道首案办理,及时处理和解析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今年18月,全区12个街道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121件、罚没金额415.65万元,开展行政检查9148次。水务、建设、房产、安监等领域行政处罚案件实现突破,有效解决基层治理中“管得了看不见,看得见管不了”的问题。

二是执法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制定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计划,制发“三项制度”任务菜单,完善制度保障。完善法制审核,率先探索由司法所作为街道法制机构,承担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工作,疑难复杂案件由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加强执法检查,定期对各执法单位执法数据、“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加强执法人员日常管理培训,建立行政执法人员电子数据库,落实三年换证、每年审核制度,对年度新上岗执法人员开展培训考核。目前,全区依法公布行政执法主体38个,登记在册执法人员2753人。

(六)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严格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各项决议,依法报告工作,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五年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14件,政协委员提案1308件,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100%。充分发挥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功能,建立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庭审、一案一请示、法律顾问参与诉讼等制度。严格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始终将区领导出庭应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常抓不懈,区政府负责人出庭率从29.4%升至91.11%

二是规范开展审计监察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围绕经济责任、政策跟踪、公共投资及财政等领域开展各类跟踪审计80余项。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覆盖率逐步提高,2020年审计覆盖率为50%。实现监察监督全覆盖,紧盯关键少数和城管、工程建设、民政、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五年来,政纪、政务处分共计105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三是全面推进社会公众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教育、住房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完善公开渠道。开展2020年度“向人民汇报”工作,围绕疫情防控、基层治理、法治营商环境等工作,组织4场专题汇报活动,全面主动推进政务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规范办理信息公开申请事项,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主动公开信息66000余条,收到各种途径的依申请公开信息1200余件,办结率达100%

(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矛盾纠纷依法化解机制不断健全。加强区、街、社区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建设,成立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现有各类矛盾纠纷调解组织178个,其中区级调委会4家,国企调委会9家,街道调委会12家,社区调委会107家,此外还设有医患纠纷、物业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以及公调、检调、诉调、交调等各类调解工作室46家。绘制“苔花”调解导航地图,打造全区“15分钟矛盾纠纷化解圈”。设立全市首家区级行政争议协同化解工作站、全省首家“物业纠纷”联合调解委员会,开展行政争议协同化解。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5539件,成功率99.34%,新增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8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率48%

二是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效果大幅提升。依托区、街道、社区三级调解网络多领域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先后组织法律服务进企业(园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和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等专项活动,开展工资清欠、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春风行动”等活动,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和化解工作。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861件,其中涉及进城务工人员2692件,挽回经济损失2122万元。

三是行政复议层级监督职能有效发挥。畅通复议申请渠道,以区行政复议受理中心为主体,在全区各街道建立行政复议联系点,开通行政复议网上申请,推动工作重心前移,形成点、线、面结合的行政复议受理工作格局。完善复议听证制度,年均听证率80%以上。提升行政复议纠错率,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80件,直接纠错率25%左右。

(八)切实培育法治思维

一是常态化开展法治培训。坚持抓住“关键少数”,区政府常务会前开展学法活动,推动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先后邀请省委党校、南京大学等单位专家学者开展《宪法》、《民法典》等专题辅导十余场。完善领导干部学法交流、述职述法等制度,推动法治教育走深走实。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围绕纪法衔接、依法行政、依法治区、依法征收等工作,先后开展56场专题法律知识培训,调训各部门、街道法治工作分管领导200余人次。

二是规范化开展任前考试。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人大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由第三方(南京市领导干部考试和测评中心)全程组织实施,组织新任命“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89人次向宪法宣誓;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实行任前法律知识和党内法规“两张卷、双考核”,共组织19场次290人参加任前考试。

三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制定37家重点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通过通报、联席会议、履职评议报告等方式予以督察。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依托区政务微博、区政府网站适时登载有关普法工作动态,“秦淮司法”微博新增原创微博数、微博活跃度长期位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前列。持续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先后开展安全生产、扫黑除恶、防范非法集资、“防控疫情·法治同行”、“美好生活·法典相伴”等宣教活动。加强社区层面法治宣传,开展法治宣传活动900余场,全区所有社区均建有“法润民生”微信群,在线答疑解惑。打造“少年法学院”,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率100%。常态化开展进城务工人员法治教育,为其在劳动保障、工资支付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中央和省市新要求和群众新期盼,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理论学习欠缺,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的意识不强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时有发生,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足。

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到位。一些部门、街道没有配备法制机构或专职法制人员,部分执法人员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仍有待提高。司法局作为区政府法制机构,法制人员配备不足,制约参谋顾问职能发挥。少数单位对政府法律顾问重视程度不够,利用率不高。部分街道尚未建立统一执法办案场所,综合行政执法力量配备不足。

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品牌塑造不到位。部分单位法治政府建设能力不足,创新意识不强,法治建设成绩不突出,缺乏在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法治政府建设项目或品牌。

三、下一阶段总体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

全面建成法治政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区政府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法治秦淮、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全面守护群众权益,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成效更好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紧扣时间节点,加大推进力度,全面完成《方案》各项目标任务。强化考评督察,确保各部门、各街道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地落实。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等创建工作,在全区上下形成“进位争先”的浓厚氛围。

二是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区委选人用人工作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压紧压实责任,深层次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强化重点任务推进和精准指导。

三是继续规范行政执法。加大行政执法专项投入,配齐配强执法力量,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向社会公布重点领域年度行政执法目标及落实情况,更宽渠道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等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定期开展移送案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积极拓展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法律事务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四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全面评估过去五年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认真谋划制定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努力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路线图”变为秦淮加快法治建设的“施工图”。探索建立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及激励机制,鼓励大胆探索,推动形成具有秦淮特色的法治建设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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